頻 道: 首頁|新聞|國 際·英文|財經(jīng)|體育|娛樂|港 澳|臺 灣|華 人|留學生|IT|教 育|健 康|汽 車
房 產(chǎn)|電 訊 稿|視 頻·圖 片·論 壇|圖 片 網(wǎng)|華 文 教 育|廣 告|演 出|圖 片 庫|供 稿
■ 本頁位置:滾動新聞
站內(nèi)檢索: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偽造救助站換票憑證換火車票 無業(yè)男獲刑三年
2007年07月11日 17:12 來源:人民法院報

  今天上午,北京鐵路法院對使用偽造救助站換票憑證騙取火車票案宣判,以犯詐騙罪判處被告人趙惠群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退賠人民幣三萬六千四百八十四元,發(fā)還北京市海淀救助管理站。據(jù)悉該案是首例使用偽造的救助站換票憑證騙取火車票案。

  2006年11月,原本從救助站尋求過救助的河南省平頂山市無業(yè)人員趙惠群,了解北京市海淀救助管理站為救助在京受困人員能返回原籍,給受困人員提供換票憑證,可以到火車站換取離京車票的情況后,于2007年11月間,用偽造的北京市海淀救助管理站換票憑證,填寫上北京到昆明、烏魯木齊、宣威等車站名稱和車票張數(shù),加蓋偽造的海淀救助管理站公章,到北京西站和北京站售票窗口換得北京開往全國各地的硬座火車票118張,價值人民幣36468元。2006年11月26日,趙惠群持假憑證到北京西站換票時,被民警當場抓獲。從其身上起獲偽造的北京市海淀救助管理站換票憑證2張,火車票4張。

  另悉,此案發(fā)生后,北京市救助管理事務中心當即下發(fā)緊急通知,全市各區(qū)縣救助管理站已停止使用換票憑證。

  北京鐵路運輸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被告人趙惠群已構(gòu)成詐騙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被告人趙惠群退賠人民幣三萬六千四百八十四元,發(fā)還北京市海淀救助管理站。(作者:劉建寅 袁建華)


 
編輯:張磊】
 


  打印稿件


 
[每 日 更 新]
- 中國赴日留學人員人數(shù)累計達到九十萬人
- 臺"陸委會"副主委:江陳會對兩岸關系具重要意義
- 大陸海協(xié)會副會長張銘清抵臺灣 參加學術研討會
- 國產(chǎn)新舟60支線飛機成功首航 飛行平穩(wěn)噪音不大
- 阿利耶夫再次當選阿塞拜疆總統(tǒng) 得票率為88.73%
- 九名中國工人在蘇丹遭綁架 大使館啟動應急機制
- 證監(jiān)會:城商行等三類企業(yè)暫停上市的說法不準確
關于我們】-新聞中心 】- 供稿服務】-圖片庫服務】-【資源合作-【留言反饋】-【招聘信息】-【不良和違法信息舉報
有獎新聞線索:(010)68315046

本網(wǎng)站所刊載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觀點。 刊用本網(wǎng)站稿件,務經(jīng)書面授權。
未經(jīng)授權禁止轉(zhuǎn)載、摘編、復制及建立鏡像,違者依法必究。

法律顧問:大地律師事務所 趙小魯 方宇
[ 網(wǎng)上傳播視聽節(jié)目許可證(0106168)][京ICP備05004340號] 建議最佳瀏覽效果為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