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一扇鐵門緩緩開啟,42歲的孫雄標(化名)終于走出了佛山市看守所的大門。320多天前的那個凌晨,女兒孫美萍(化名)的一紙控訴讓他失去了自由。
在這紙控訴上,孫雄標變成了“禽獸不如”的強奸犯罪嫌疑人。女兒孫美萍在給公安機關的舉報中稱,父親孫雄標在過去6年間以“教做愛”為名對其進行了多達50多次的奸淫……
報案
少女:父親“教我做愛”了六年
佛山市禪城區(qū)張槎社區(qū),這里是孫雄標一家人生活的地方。在鄰居們的眼里,孫雄標是個憨厚的人。自從孫雄標被抓,這條老街上就像炸開了鍋,人們怎么也無法把這個平日里憨厚老實的男人和“強奸犯罪嫌疑人”聯系起來。
“阿標就是脾氣大了點,人還是很好的。真不明白怎么能出這樣的事情!闭劦絼偙会尫诺膶O雄標,鄰居黃姨和其他街坊大都表現出不解和無奈。
時間倒轉到一年前,就讀于佛山市某職業(yè)中學一年級的孫美萍在同學陪同下來到張槎派出所報案,稱父親孫雄標以教自己做愛為由對其進行了多次強奸,且時間跨度整整6年。
在當事人代理律師的協助下,新快報記者調閱了當時的詢問筆錄。筆錄詳細記載了報案人孫美萍當時的陳述。摘錄如下:
“孫美萍,女,1990年12月29日出生。2001年8月的一天,父親孫雄標在佛山市禪城區(qū)的家里,以教做愛為由,與我發(fā)生了性關系。當時我只有11歲,什么都不懂,父親叫我怎么做我就怎么做了。完事后,父親叫我“不要告訴媽媽”。“那是暑假的一天,我在客廳看電視,他(父親孫雄標)走到我跟前,問我懂不懂做愛?我說‘不懂’。他說‘你到房間里去,我教你……’在房間里,孫雄標讓我躺在床上,就強奸了我!
“此后,先是每月做一次,后來每月做兩次,再后來做的(得)更多。6年來父親與我發(fā)生關系至少有50多次。”
陪同孫美萍到派出所報案的兩同學也作證,說聽孫美萍講過其父親曾多次強奸她。
就在這份筆錄做出的第二天,孫雄標因涉嫌奸淫未滿14周歲的幼女被當地公安機關刑事拘留。
批捕
父親:“受不了折磨”才供述有罪
“我承認自己平時性格是粗暴了點,對女兒的管束也比較嚴格,甚至還動手打過孩子。但說我強奸自己的女兒,這種‘禽獸不如’的事情我是怎么也做不出來的。真不明白這種事情為什么發(fā)生在我身上。”孫雄標哽咽著回憶說。
“當時我整個人都懵了,還沒弄清楚是怎么回事就被戴上手銬拉走了!睍r至今日,孫雄標回憶起當時情形仍心有余悸。
不久,孫雄標以涉嫌強奸罪被當地檢察機關批準逮捕。新快報記者在調查中發(fā)現,在公安機關對孫雄標的詢問筆錄里,當時作為犯罪嫌疑人的孫雄標曾經做過有罪供述。對此,孫雄標的解釋是“因為受不了折磨”。
“‘受不了折磨’?怎么解釋?”記者問。
“主要是在被羈押的這段時間里,我整個人的精神都不正常了。老實說,我當時覺得很痛苦。我怎么也想不明白女兒為什么要這樣對我!睂O雄標說,之所以曾做出有罪供述,是因為他無法面對被女兒舉報的現實。
“我當時就想死了算了,承認有罪讓警察(法院)判我死刑都比賴活在這個世界上強。這件事情讓我覺得活著已經沒有意義了!闭f到這里,孫雄標已經泣不成聲。
有了受害人、犯罪嫌疑人以及證人(孫美萍的兩個同學)的供述和證詞,公訴機關很快對孫雄標依法提起了公訴。
在公訴材料中,檢察機關以涉嫌強奸罪請求法院依法對犯罪嫌疑人孫雄標予以判決懲處。
辯護
母親:強奸子虛烏有女兒是報復
對于少女孫美萍,鄰居們的說法不一,鄰居李效利(音)把其狀告父親強奸歸結為“報復”。
“我們住在一棟樓上,以前經常半夜聽到阿標(孫雄標)打罵女兒,聽說是那孩子經常不回家,說是在外面上網。小小年紀不好好讀書還談上了戀愛。我看是管教得太嚴了吧?現在的孩子,真不好說……”李效利苦笑著說。
“阿萍(孫美萍)這個孩子比較叛逆,前兩年就染上了上網的惡習,還在網上認識了一個男朋友,經常夜不歸家。我和老婆考慮到孩子畢竟還小,對她的管束也很嚴格,有時急了我也會動手打她,在零用錢上也控制得很死,可能就是因為這個原因她才告我吧!碧岬脚畠簩O雄標無奈地說。
“(說)他(孫雄標)做出這樣禽獸不如的事情我是無論如何也不相信的。當時我很想找到女兒弄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可是女兒躲著不見我,我只能請律師幫(前)丈夫了。”李梅提起女兒孫美萍抽泣著說。
權衡再三后,李梅為被羈押在看守所里的孫雄標聘請了律師,準備為其做無罪辯護。
“我們當時覺得這個案子的勝訴把握很大!睂O雄標的代理律師陳啟宣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首先,該案件事實不清。孫雄標被指控的犯罪行為是否存在;被指控的行為是否為被告人所實施;實施行為的時間、地點、手段、后果以及其他情節(jié)均無清楚的證據證實。此外,公訴機關所依據的證據實在是少得可憐,孫雄標涉嫌強奸案只有人證沒有物證,沒有任何直接的證據證明孫雄標實施了犯罪。
孫美萍的母親李梅在詢問筆錄中有這樣一段話似乎向人們揭示了“女兒告父強奸鬧劇”的癥結所在:
“孫雄標脾氣大,對我和女兒不是很好,經常對我們打罵,女兒染上網癮以后,更是如此。我女兒也許是因此懷恨在心。因為她多次在我面前提到過要報復爸爸(孫雄標)。但是說他強奸了女兒,而且是這么多年,我怎會不知道?這不是事實真相!
翻供
少女:報案是為報復父親“包二奶”
“父親沒有強奸我,我這么做完全是為了報復父親,因為他對我和媽媽不好,還經常打罵我們,我只想教訓他一下。你們放了他吧!
就在孫雄標被控告強奸罪的案子開庭審理之前,孫美萍突然出現在法庭,為父親喊冤。同時,孫美萍向法院申明,自己當初狀告父親強奸自己僅僅是為了報復父親“包二奶”,同時,孫美萍向法院遞交了一份書面證明,全盤否認了父親強奸自己的事實。
孫美萍向法院遞交的證明書里有這樣一段話:“從我懂事以來就沒有享受過一天有幸福味道的日子,父親經常不給我生活費,而且對我和母親總是打罵,曾有幾次我見到母親一個人躲在房間里偷偷地哭。(父親)還跟別的女人好,為了幫媽媽出口氣,我就想讓派出所的叔叔教訓一下他。父親沒有強奸我,我只想報復他!
孫雄標的代理律師陳啟宣在接受采訪時長嘆了一口氣:“這個情況是我們始料不及的,自從孫雄標被羈押后,在長達一年的時間里,孫美萍就再沒出現過。雖然她的出現遲了點,但還算是及時的,否則真的要鑄成大錯的。”
通過孫雄標的代理律師,阿萍終于同意了記者采訪的要求。
“你為什么要告父親強奸?后來怎么又突然翻供了?”
“我到派出所報案是為了報復父親。因為父親孫雄標經常為了一點小事打我媽媽,有時還打我罵我。后來他又跟另一個女人好,要跟我媽離婚!
“我十分恨我父親,所以我找警察叔叔教訓他。沒想到,他真的被抓去關了起來。”孫美萍說,她現在很后悔,自己當初太沖動了。
記者調閱孫雄標涉嫌強奸案的卷宗看到,少女孫美萍的回答更加簡潔。詢問筆錄記載,“問:為什么要撤案?答:沒有這回事,所以撤案。”
對于孫雄標“包二奶”的說法,記者在采訪過程中并未得到印證,孫雄標之前工作過的佛山市某運輸公司的同事,對此事均表示不知情。
“我只知道孫師傅夫妻關系不是很好,因為此前單位聚餐的時候聽他提起過,但說到‘包二奶’我覺得不太可能,只聽說過有錢人包二奶的,還沒聽說一個像老孫這樣經常找同事借錢幫補家用的人也會‘包二奶’,我不太相信這個事情!睂O雄標在同事們的眼里是個很有責任心的人。
撤訴
父親終獲釋少女誣告時年幼免責
在少女阿萍向有關部門申明了緣由后,公訴機關以案件事實、證據發(fā)生變化為由向人民法院提請撤回起訴。被羈押了300多天的孫雄標終于重獲自由。
由于在舉報父親強奸時少女孫美萍年齡尚未滿16周歲,有關方面對其涉嫌誣告的責任免予追究。 (記者 紀許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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