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零口供”“飛車賊”被有期徒刑五年
2008年01月15日 15:54 來源:中國新聞網 發(fā)表評論
中新網杭州1月15日電(記者張兆嶺實習生古其錚通訊員縉檢)騎著摩托車搶東西當場被抓獲,竟然死不認帳。不過,這種詭辯終究難逃恢恢法網。近日,浙江省縉云縣檢察院對一“零口供”搶劫嫌犯韋某提起公訴,法院以搶劫罪從重判處韋某有期徒刑五年。
現(xiàn)年27歲的韋某系廣西省橫縣人。浙江縉云縣檢察院指控,2007年7月8日下午2時50分許,韋某伙同他人駕駛男式二輪摩托車,行至縉云縣城北鄉(xiāng)黃龍村花圃附近時,從后面伸手搶前方同向駕駛摩托車的受害人林某的金項鏈,金項鏈被拉斷后掉落在地,林某及其兒子連人帶車摔倒,二人身上多處受傷。韋某等人搶劫未成即往縉云縣城方向逃竄。出差路過此地的公安民警翁某等人見狀緊追其后,最終將韋某抓獲。
韋某歸案后拒不認罪,并當庭辯稱自己未搶過受害人的金項鏈?N云縣檢察院據此出示了受害人林某的陳述及大量證人的證言等相關證據。法院最終支持公訴機關的指控,不僅從重判處韋某有期徒刑五年,還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并賠償受害人醫(yī)療費等各項經濟損失共計人民幣6992.99元。
【編輯:余瑞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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