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62歲的老人,在廟堂里充當和尚,聲稱可以做“法事”為人治病除災送子,其實干著猥褻婦女的罪惡勾當。2年時間內(nèi),在廟堂內(nèi)強制猥褻婦女數(shù)名。這是近日發(fā)生在宿松縣隘口鄉(xiāng)畢涼村一座土地廟內(nèi)的案件。
2008年2月10日上午,宿松縣公安局隘口派出所接轄區(qū)內(nèi)畢涼村的閔某報警稱:他的女兒香香(19歲,在校學生)因晚上睡覺時常踢被子,9日晚在她的奶奶陪同下到村里一座土地廟內(nèi)請和尚做“法事”,遭到和尚的強奸。接警后,縣公安局刑警大隊會同隘口派出所對此案展開偵查。經(jīng)查:2月9日下午,香香的母親來到村里一座士地廟,對廟里的和尚廖某說,女兒晚上睡覺常踢被子還磨牙,問有何法子治。廖某說:這是你女兒命不好,晚上把女兒帶到廟里,我給她做個“法事”,帶她到陰間轉(zhuǎn)一圈就好了。當晚,香香的奶奶帶著香香來到廟里。此時,已有一“求子”的婦女先前來到廟里要求做“法事”。廖某將該婦女帶到一房間內(nèi),令其脫去外套,同睡一床,在該婦女全身上下?lián)崦雮多小時結(jié)束了“法事”。隨后便叫香香進入室內(nèi),令其脫去外套,同睡一床,撫摸香香全身,并將手指插入香香的下身摳摸1個多小時,見其不識時事,沒有抵觸情緒,廖某便要求與香香發(fā)生性關(guān)系,遭到反抗。香香在恐慌中滾下床來,驚魂未定跑出房間,次日早晨逃回家中將此事告訴父母。
辦案民警將廖某抓獲,經(jīng)審訊,廖某供述:因年輕時患有“疝氣”,不能過性生活,一直未婚,便想起到廟里做和尚,假借為人做“法事”,對前來的婦女,令其與自己同睡一床,然后撫摸婦女全身,獲取性快感。據(jù)其供述,自2007年以來,他采取同樣的手段已對多名婦女實施強制猥褻行為。
目前,廖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此案仍在進一步審理中。(許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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