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可憐的孩子或殘疾人沿街乞討,不少市民都會伸出援助之手。于是,一些不法之徒就利用這個騙取市民的愛心錢。昨日,記者從萬州區(qū)檢察院獲悉,9月10日,該院以組織殘疾人、未成年人乞討罪正式批捕了安徽農(nóng)民沈成友。
作案手法
“收購”孩子 組團乞討
現(xiàn)年42歲的沈成友只有小學(xué)文化,家住安徽省臨泉縣韋寨鎮(zhèn)。從2004年開始,沈成友就帶著湖南籍40多歲的殘疾男子懷某和老家一個未成年的男孩楊某,在四川、重慶兩地的車站、碼頭、街頭巷尾乞討,為自己斂取錢財。一年下來,他“利潤”可觀。嘗到甜頭的他2006年6月回到老家,動員老婆和未成年的兒子也參與找錢,此后幾人多次回到家鄉(xiāng)“收購”孩子。
2006年,沈成友找到張舉的父親說帶他兒子“外出賣饅頭”,每年可以給家里掙4000元錢。就這樣,張舉加入沈成友的“乞討團”。2006年7月,沈成友找到女孩王君麗、王君美的爺爺,稱趁暑假帶兩個女孩“出去賣玫瑰花”賺學(xué)費,開學(xué)就讓她們回來。為博得信任,沈成友還慷慨地拿出4000元預(yù)付金。不知上當(dāng)?shù)睦先舜饝?yīng)了,還介紹了同村的羅利和羅斌兩個小孩給沈成友。隨后,沈又通過熟人以“外出學(xué)技術(shù)”為名,帶走了王英。6個未成年人加上在廣安“撿”的兩個殘疾人,8人“乞討團”就此形成。
非人管理
通宵罰跪 針扎全身
為靠這些孩子賺大錢,沈成友和家人為孩子們制定了嚴格的“乞討制度”。據(jù)沈成友的兒子供訴,每天他們都會將這些小孩分成兩人一組,一個身上掛一個寫滿“凄慘故事”的牌子,跪在地上哭,另一個則找路人要錢。沈成友還規(guī)定,每組孩子一天必須要討到幾百元,少了回去就要受罰,要到的錢必須上繳,不得“貪污”。而沈成友的體罰方式也是多種多樣:不準(zhǔn)進食、通宵罰跪罰站、針扎全身甚至拳打腳踢。
據(jù)王君美稱,一年四季不管天晴下雨他們都要乞討,早上一般5點鐘就起床出去,到晚上8點鐘才能回來。在乞討過程中,沈成友一家還要遠遠地監(jiān)視。王君麗證實:“不管是偷偷打電話還是買小吃都要挨打。有一次她和王英因為耍石子被發(fā)現(xiàn),沈成友就用椅子打她們,把椅子都砸壞了。”此外,沈成友還威脅孩子自己“背后有高官”,如果他們報警或逃跑,他就叫“高官”報復(fù)家長。
為節(jié)省開支,“乞討團”的生活環(huán)境十分惡劣。孩子們擠在一個不到10平方米的房間內(nèi),每天只能吃早、晚兩餐飯,四五天才能吃一頓肉。
案件偵破
孩子得救 “老板”落網(wǎng)
2006年底,沈成友在四川大竹縣組織乞討時,被公安機關(guān)拘留了15天。出來后,他將6個孩子帶到宣漢繼續(xù)乞討。隨后,“乞討團”一路輾轉(zhuǎn)四川的開江和我市的開縣、云陽、萬州、梁平、墊江、長壽、涪陵、南川、綦江、魚洞(巴南)、江津、永川、榮昌等地。“一般一個地方呆七八天,大點的城市呆十多天!鄙虺捎颜f。
2007年12月13日,羅斌在萬州乞討時,一個好心人悄悄把電話給他,他才給家里的表哥張懷中打了個電話,要表哥想辦法來救他們。張懷中很快聯(lián)系了同村幾個孩子的父母前往萬州。12月15日,張懷中等人在萬州周家壩附近找到幾個小孩,之后他們又趕到火車站抓到沈成友的兒子。隨后,幾人向當(dāng)?shù)毓矙C關(guān)報案。
得知被告發(fā),沈成友夫婦外逃。經(jīng)過網(wǎng)上通緝,2008年8月6日,河南省信陽公安機關(guān)抓獲犯罪嫌疑人沈成友。8月13日,沈成友被移交到萬州區(qū)公安局,而6個孩子也被安全送回家中。沈成友供稱,組織“乞討團”一年多,他“賺”了8萬余元。
據(jù)辦案檢察官介紹,犯罪嫌疑人沈成友以暴力、脅迫手段組織殘疾人、兒童乞討,已涉嫌組織殘疾人、兒童罪。
檢察官提醒市民,在給乞討者尤其是孩子施舍錢物時要多留心,看他們是否被脅迫。同時,還建議被脅迫者一定要千方百計向公安機關(guān)報案。
(涉及未成年人,文中孩子均為化名)
記者 羅璽 通訊員 李秀瓊 鄧宜兵 實習(xí)生 周牧?xí)灶?/p>
新聞面對面
昨日,記者通過當(dāng)?shù)貦z察機關(guān),采訪了犯罪嫌疑人沈成友。
記:你是怎么想到用孩子乞討來賺錢的?
沈:用孩子乞討更容易取得別人的同情。
記:這些孩子的家長為什么相信你?
沈:我找的都是相對貧困的家庭,聽到有錢賺,又是熟人,他們就信了。
記:你體罰這些孩子時,會心痛嗎?
沈:看到他們哭,我有時良心也不舒服。但將他們帶出來我付了錢,況且?guī)С鰜砭褪菫榱速嶅X,不能手軟……
相關(guān)鏈接
1、《刑法修正案六》第十七條規(guī)定,在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條后增加一條,作為第二百六十二條之一:“以暴力、脅迫手段組織殘疾人或者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乞討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2、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條規(guī)定,拐騙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脫離家庭或者監(jiān)護人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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