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遭遇搶劫,打電話向一同事求救,20多位市民聞訊后挺身而出,其中市民楊序鳳雖然被刀捅傷,仍死死抱住歹徒不放手,最終持刀搶劫的4名歹徒均被制服。此事本報(長沙晚報)3月1日A2版以《一聲呼救引來20余位好漢》為題作了報道。
昨日上午,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這起搶劫案,引人關注的是,作為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楊序鳳也向法院提交了民事訴訟書,要求被告支付其各項傷害賠償費近十萬元。經過法院一上午的審理,4名被告對搶劫事實供認不諱;楊序鳳也同意與被告人就民事賠償部分進行庭外調解。
新聞回放
挨刀后,他仍抱住歹徒不放手
2008年2月28日18時許,在雨花區(qū)萬芙路雨花機電市場附近,市民李靜云和一朋友被侯建平、宋武豐、陳仁、劉士慶四人攔住,在搶得手機后,四人向附近山上逃跑。李靜云情急之下,掏出手機撥打了同事劉頌兵的電話。
聽說有歹徒持刀搶劫李靜云,正在和劉頌兵一起吃晚飯的楊序鳳和同事立即沖出大門,攔截歹徒。楊序鳳等沖到了最前面,一名歹徒在逃跑過程中掉到水溝里,楊序鳳撲上前去緊緊抱住了歹徒的腿,這名歹徒突然抽出長刀捅入楊的胸腔!
楊序鳳強忍疼痛死死抱住歹徒不松手,沖上來的其他人立即將歹徒撲倒。此時,洞井鎮(zhèn)10余名居民也拿著木棒沖了過來。3名歹徒被20余名熱血市民團團圍住,隨后趕來的110民警將他們拿下。
楊序鳳被眾人送往醫(yī)院搶救,經診斷,其一根肋骨被捅斷,左肺被刺了3厘米深,胸腔積血500毫升,經司法鑒定為九級傷殘。
庭審現(xiàn)場
英雄向被告索賠近十萬
昨日的庭審中,楊序鳳的訴訟代理人遞交了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書,請求法院依法追究被告人搶劫刑事責任并支付各項傷害賠償費合計99862元。
理由是:楊序鳳在醫(yī)院搶救住院15天,花去醫(yī)療費14800元,另有誤工費4200元、護理費900元、住院伙食補助費450元、交通費1000元、住宿費450元、營養(yǎng)費1500元;經鑒定為九級傷殘后,增加殘疾賠償金15616元、后期護理費1500元、司法鑒定費886元。同時,鑒于原告是家中惟一勞動力,家有94歲高齡的老奶奶和65歲的老父親需贍養(yǎng),故應增加原告被撫養(yǎng)人生活費58560元,合計為99862元。
精神感召
打官司老鄉(xiāng)一直陪伴左右
記者了解到,在楊序鳳住院期間,雨花區(qū)有關負責人對其進行了慰問并授予他“長沙市雨花區(qū)見義勇為先進個人”的榮譽稱號,眾多市民在得知其義舉后,紛紛帶著鮮花和水果到醫(yī)院探望。
昨日,楊序鳳的一位老鄉(xiāng)特意來到庭審現(xiàn)場,他說,我和楊序鳳原本不認識,但一聽說自己有個老鄉(xiāng)因為見義勇為受了重傷,就馬上到醫(yī)院去看望他;出院后他身體比較虛弱,所以在打官司的過程中我一直陪著他。這位也姓楊的先生告訴記者,之所以會照顧楊序鳳,主要是楊序鳳這種精神感動了他。追趕持刀搶劫的歹徒,稍不注意就會喪命,可楊序鳳沒有絲毫畏懼,仍然沖在最前面。
英雄嘆息
以后的路該怎么走
記者了解到,楊序鳳老家在新晃縣農村,家里還有94歲的祖母和65歲的父親,兩位長輩因為年老體弱,經常生病住院,開銷頗大。出事前,楊序鳳千把塊錢的月薪是全家惟一的經濟來源。現(xiàn)在楊序鳳肋骨被歹徒捅斷,不能從事繁重的體力活,已被公司辭退,自此全家斷了經濟收入,這使原本就貧寒的家庭雪上加霜。雖然楊序鳳獲得了見義勇為獎金,新晃縣政府也給予了傷殘補助,但這些錢對于負債累累的楊家來說無異于杯水車薪。楊序鳳住院期間,長沙市中心醫(yī)院免除其部分醫(yī)療費用,但楊序鳳的開銷仍然很大,出院時已花費了15000元,其中欠醫(yī)院的8000余元至今未付清。
“現(xiàn)在感覺身體很虛弱……這都是其次,最重要的是不能勝任原來的工作,沒了經濟收入,欠醫(yī)院的錢不知道什么時候還得清……以后的路該怎么走,我真的很迷茫!弊蛉胀徍螅瑮钚蝤P這樣告訴記者。
各方聲音
英雄索賠究竟怎么看
見義勇為英雄在法庭上公開索賠,你怎么看?
昨日,記者就楊序鳳因見義勇為受傷向致其受傷的歹徒索賠一事采訪了不少市民。
接受采訪的市民中,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大學生的觀點與眾不同:“現(xiàn)在社會上成立了許多見義勇為的基金會,有民間的,有政府的。見義勇為的英雄通常會得到社會給予的捐款和榮譽。我覺得得到這些榮譽和捐款后,英雄們就不應該再向其他人索取什么了!
還有一位接受采訪的市民說,見義勇為英雄法庭上公開索賠的事我聽都沒有聽說過,難以想象。
但更多的市民選擇支持楊序鳳的決定。楊序鳳的委托代理人表示,雖然楊獲得了一些榮譽,但是這并不意味著足以補償英雄,“社會和政府給予英雄的補償,那是一種道義層面上的,是為了鼓勵更多的人站出來,是為了不讓英雄‘流血又流淚’。不過,道義上的補償與精神鼓勵,絲毫不能代替見義勇為者的法律權利。英雄有權向違法犯罪人起訴,因為英雄受到的傷害是由他們直接造成的。”
在一家網(wǎng)絡公司工作的趙超群認為:“既然見義勇為是一種公益行為,其后果也應該由全社會來保障。我建議設立見義勇為基金,政府在可能的情況下可以提供一定的資金支持,但主要還是要靠社會上的捐助。基金除適當獎勵有代表性的見義勇為者之外,主要應該用于資助那些因見義勇為而生活極端困難的人。此外,還應該建立起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將更多的人納入到社會保障體系之中。”
湖南萬和聯(lián)合律師事務所律師李志員表示,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為維護國家、集體或者他人的合法權益而使自己受到人身損害,因沒有侵權人、不能確定侵權人或者侵權人沒有賠償能力,賠償權利人請求受益人在受益范圍內予以適當補償?shù),法院應予支持?/p>
湖南將就見義勇為出臺條例
記者了解到,目前見義勇為者得到政府的補償往往是政府單方面的行為,是一種救濟而非見義勇為者的權利;但就已向社會各方面征求意見的《湖南省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護條例(草案)》,加害人或者責任人應當依法對見義勇為人員承擔賠償責任,受益人依法對見義勇為人員給予補償。
根據(jù)草案規(guī)定,見義勇為人員事跡突出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據(jù)事跡情況,分別授予省、市州、縣市區(qū)“見義勇為先進個人”稱號,并頒發(fā)證書,發(fā)給不低于10000元、5000元、2000元的獎金;見義勇為人員事跡特別突出的,省人民政府可以授予“見義勇為英雄”稱號,并頒發(fā)證書,發(fā)給不低于30000元的獎金。
因見義勇為傷亡的,按照下列規(guī)定享受待遇:符合工傷保險規(guī)定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不符合工傷保險規(guī)定的,由用人單位給予醫(yī)療和撫恤;無用人單位的,由行為地縣級人民政府給予醫(yī)療和撫恤,上級人民政府視情況給予補貼。
因見義勇為傷亡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由其戶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門給予救濟,基層組織和所在單位應當給予扶助。
英雄就不能索賠嗎
肖應林
市民楊序鳳,因見義勇為受傷,在庭審當中要求被告支付近十萬元的各項傷害賠償費。沒想到的是,他的這個正當要求竟不被一些人所理解。有人認為,他見義勇為,既有社會給予的榮譽,也得到了各級獎勵和人們的捐款幫助,不應當再索取什么了;有人認為,英雄在法庭上公開索賠不但沒聽說過,而且難以想象。
一些人產生這樣的看法,筆者倒是能夠理解,原因不外乎兩個,一是頭腦里法律知識的欠缺,二是心目中“英雄就是神”的意識依舊濃烈。如果楊序鳳是因為別的什么事被傷害而索賠,大概誰都不會講什么,而現(xiàn)在,他是因為見義勇為受了傷,他是個英雄人物了,再提出索賠什么的就不恰當了。
一個人成了英雄,難道真的就會變成不食煙火的“神”嗎?我們不應忽視新聞里的這些細節(jié):楊序鳳在見義勇為過程中,不但人身受到傷害,成了九級傷殘,而且還因這個原因不能勝任原來的工作而被公司辭退了,本來貧寒的家庭斷了惟一的經濟來源,更是雪上加霜了。從楊序鳳的嘆息聲里,我們不難讀懂以往有些英雄為何“流血又流淚”了。
一個文明的社會,是應該懂得關愛和推崇英雄的。無論是從情理還是從法理來看,楊序鳳都是可以理直氣壯地提出索賠的,不管此前社會給予了他怎樣的榮譽與幫助。因為他首先是一個人,然后才是一個英雄,他享有法律賦予每個公民的同樣權利。沒有誰做出英雄壯舉是為了去索賠的,如果我們對于英雄因受傷導致工作丟失、生活無靠的索賠還要有什么非議的話,那是絕對無益于社會的文明與進步的。
作者:記者 李廣軍 實習生 劉翱 胡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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