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在人群中叫囂“我就是要開車撞死她”,到法庭上坦白“我當時是怕挨打想逃跑”,被稱為“深圳最牛惡男”的張付軍昨日在法庭上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最終為惡男之名付出了代價——被判故意傷害罪名成立,入獄9個月。
今年中秋節(jié)下午,張付軍因為開車變線與另一車主馬超發(fā)生爭執(zhí)后,竟打傷馬超3歲的女兒,還開車把馬超的妻子軋在車底,被現(xiàn)場圍觀群眾稱為“深圳最牛惡男”。
惡男稱當時因害怕想逃跑
昨日上午,深圳市福田區(qū)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檢察機關認為應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張付軍在法庭上表示認罪。
對于當時叫囂“我就是要開車撞死她”這個犯罪事實,張付軍說當時只是想嚇唬一下王歡,讓王歡讓開道路,不是真的蓄意要撞死對方。張付軍說:“我開車前是喝了很多酒,打了人后,我看見馬超打電話,我以為他要喊人來報復。我害怕被打,就想趕快開車逃走,不是想撞人!
對于把王歡拖行了1米的距離,張付軍說:“我當時真的不知道她被壓在車底了,后來旁邊的人在車窗外喊救人,我就趕忙停了下來。我還想幫忙送她去醫(yī)院的,但120急救車1分鐘后就到了,他們把傷者救走了!
被害人表示已原諒惡男
昨日法庭上,張付軍的辯護律師讀出了被害人王歡的一封簽名信。
王歡在信中稱:“他們支付了醫(yī)療費用,還多次前來看望,我們達成了賠償協(xié)議,張付軍家屬已經賠付了絕大部分金額。我作為一個母親,也不愿看到他們家庭因為張付軍犯的錯誤而受到拖累,我已經原諒張付軍,希望法庭能對他免予刑事處罰,給他一個機會!
惡男被判有期徒刑9個月
昨日在法庭上,張付軍對自己的行為表示了深深的懺悔。他說:“我以前從來沒做過任何一件違法亂紀的事情。我當時是怕挨打才逃走的,不是故意撞對方。我對自己的行為很后悔,想再次向社會道歉,向被害人道歉。”
昨天上午,法庭經過合議后,當庭宣判。法庭認為,張付軍在主觀上有傷害他人的故意,犯罪事實清楚,構成了故意傷害罪,其行為在社會上造成了惡劣影響,應該從重處罰,另外張付軍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法庭認定可以從輕處罰。
所以,深圳市福田區(qū)人民法院對張付軍作出如下判決:被告人張付軍故意傷害罪名成立,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
案件回放:酒后駕駛打人軋人
事發(fā)今年中秋節(jié)下午,來自湖南的裝修工馬超開著面包車帶著妻子和3歲的女兒小怡(化名)準備去看海,當車子從紅嶺路上由北向南行駛至八卦四路路口時,一輛商務車急速拐進路口導致兩車險些相撞。
當時,瘦小的馬超與身材壯實的別克車司機張付軍雙雙停車理論繼而發(fā)生爭吵。張付軍在爭吵中突然把馬超按倒在地,雨點般的拳頭將馬超脖子打出血。馬超的妻子王歡抱著3歲女兒上前勸架,3歲小女孩的雙唇被打至裂開,鮮血直流。
馬超掙脫后,立刻打電話報警。打了人的張付軍見狀便想駕車離開,馬超的妻子王歡為了阻止張付軍離開,便趴在張付軍的車前,要張停車。
張付軍不但不停車,還一邊踩油門一邊按喇叭大聲說“不走開就軋死你”,旁邊的巡防隊員過來攔截張付軍,說撞到人了,但滿嘴酒氣的張付軍說“我就是要開車撞死她”,然后開著車慢慢前行,王歡被推行約2米后倒在地上,并被壓在底盤下。在拖行王歡約1米后,張付軍才因旁人的呼救將車后退然后停下。而這時警察剛好趕到,將他現(xiàn)場抓獲。
經鑒定,被害人王歡因外傷致右肩鎖關節(jié)半脫位,全身多處軟組織損傷,右側趾骨上下支骨折。醫(yī)生確認只有24歲的王歡治愈后再也不能自然分娩了。
隨后,交警部門對張付軍和馬超同時進行抽血檢測酒精含量,結果張付軍的酒精檢出率達44.33%,表明已是醉酒駕車,而馬超的酒精檢出率為0。
案發(fā)后,張付軍“深圳最牛惡男”的稱號也在網上躥“紅”。(記者王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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