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杭州6月9日電(記者龔讀法 見習記者鮑婷婷)受介紹工程項目的誘惑,杭州一男子周某先后出借500多萬,后索債無果,便非法拘禁欠款人,結(jié)果導致自己先犯罪進了班房。
據(jù)了解,周某是一名做建筑工程的老板,兩年前經(jīng)朋友介紹認識了陳某。兩人幾番交往后,陳某說有幾個大的工程項目介紹給周某做,周某對其很是感激,覺得陳某是靠得住的好朋友。陳某見周某出手闊綽,便以自己工程資金需要周轉(zhuǎn)向周某借錢,周某考慮到今后需要陳某介紹大工程,就沒有拒絕。此后幾個月,陳某又找周某借錢,就這樣,周某先后一共借給陳某500多萬。
后來,周某多次向陳某索討欠款,但陳某都以各種借口推托,到了后來,甚至開始逃避周某。周某見工程沒有著落,出借的500多萬也討要不回,便想到去法院起訴。身邊的朋友告訴他上法院起訴需要走一些程序,可能要浪費一些時間,還不如自己找?guī)讉人私下解決來得快。周某一想也對,就委托朋友找了幾個“混混”開始尋找陳某。
2009年2月17日下午,周某得知陳某在杭州和平飯店出現(xiàn),就帶了人出發(fā)。在找到陳某后,周某強行將其帶到杭州市余杭區(qū)喬司鎮(zhèn)林寶賓館派人加以看管,并向其討要欠款。由于陳某一時還不出錢,周某又害怕在一個地方呆久了會被人知道,先后將其帶到杭州市江干區(qū)皇舟假日酒店、杭州三龍大酒店、杭州耀得大酒店進行看管。
2月23日,公安機關(guān)在余杭經(jīng)濟開發(fā)區(qū)啡度咖啡館內(nèi)將陳某解救,周某等五人亦同時被抓獲。至此,被害人陳某被非法拘禁達6天。
日前,余杭法院開庭審理此案并當庭宣判,周某因非法拘禁被害人陳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其余四人各被判處一年四個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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