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北京7月7日電 (記者 杜燕)自今年8月1日起,北京市工傷職工配置輔助器具項目由原來的17項增加到107項,費用限額也將大幅提高,其中,上肢假肢的費用限額相當于原標準的10到30倍,下肢假肢費用限額相當于原標準2到3倍。
北京市人保局工傷保險處處長李紅表示,北京工傷職工原有輔助器具項目17項(不含假牙),此次調整后增加到107項,新增90項,包括上下肢假肢中增加腕離斷假肢、肘離斷假肢等6項;其他輔助器具增加假發(fā)等11項;增加矯形器73項。
這次調整中,所選產(chǎn)品由原來的美觀裝飾型上升為具備一定功能的產(chǎn)品。工傷職工經(jīng)過訓練后,可以完成一定動作,幫助工傷職工提高和改善殘肢功能,提高生活質量。參加工傷保險的工傷職工在規(guī)定機構配置輔助器具的,費用由社保經(jīng)辦機構和配置單位直接結算,工傷職工個人及所在單位不用墊付費用。
據(jù)悉,北京市自2000年4月份實行企業(yè)工傷保險費用統(tǒng)籌之初,就將工傷職工配置輔助器具費用納入統(tǒng)籌基金支付范圍。由于國家對工傷職工配置輔助器具費用限額沒有統(tǒng)一的標準,2000年12月北京市研究制定了《北京市工傷職工配置輔助器具費用限額標準》并開始實施,此次是對輔助器具項目和費用限額進行第四次調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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