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名青年為了給其中一人籌集應(yīng)聘時交納的押金,在四惠地鐵旁的橋洞多次搶劫。朝陽警方昨天披露,該案四名嫌疑人被刑拘,其中一人是不差錢的“富二代”。
7月6日晚上9點多,王先生下班從四惠地鐵站出來后,向西穿過四惠橋下一機動車橋洞時,突然被四名陌生男子圍住,其中一男子上前扼住他的脖子,另一人奪走背包,前后時間不到半分鐘,四名男子便四散而逃。9天后,同一時間段,該路段再次發(fā)生攔路搶劫,嫌疑人作案手段與王先生被搶時如出一轍。
朝陽警方調(diào)取案發(fā)現(xiàn)場周邊及四惠地鐵站出口處監(jiān)控錄像發(fā)現(xiàn),兩次案發(fā)前半個小時左右,曾有三四名青年男子在地鐵出口處徘徊,最后向案發(fā)地點步行,形跡可疑。
7月17日晚6點多,警方獲知一個叫鄭某的男子與這伙人有密切聯(lián)系。民警以其名下的一輛雪佛蘭轎車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需到交通執(zhí)法站接受調(diào)查為名,將其約到管莊美廉美超市門口抓捕。經(jīng)審查,鄭某承認參與搶劫。根據(jù)鄭某提供的線索,當晚7點多,警方分別在管莊和石景山古城地鐵站將李某、周某、席某抓獲,該團伙成員最大的21歲,最小的19歲。
鄭某交代,其父經(jīng)營一家整體廚房銷售公司,資產(chǎn)雄厚,鄭某是“富二代”。李某曾在鄭某父親公司打工,后來辭職。李某辭職后一直被女友催著找工作。他干過很多工作,不是嫌工作累、收入低,就是嫌離家遠,上班幾天就不干了,每次交給用人單位的押金都無法退回。案發(fā)前,李某共有五六千元押金打了水漂,生活入不敷出。
7月5日晚上,李某和室友席某、楊某約朋友鄭某吃飯。飯桌上,李某說女友一直催其找工作,現(xiàn)在就是找到工作也沒錢交押金,并提議搶點錢。鄭某出主意,“別在人多的地方搶,找比較偏僻、行人少的路段,搶了就跑。最好是地鐵站附近,這樣容易下手,還不易被發(fā)現(xiàn)。”幾人商量,第二天晚上動手,并準備了一把折疊水果刀。首次搶劫得手后,7月15日,李某將從外地來京的周某從火車站接到四惠作案。
目前,鄭某等四人因涉嫌搶劫已被朝陽警方刑事拘留,另一嫌疑人楊某正在抓捕之中。(記者于杰 通訊員高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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