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福建省泉州市安溪縣公職人員嫖宿幼女案在安溪縣人民法院不公開審理,有18名犯罪嫌疑人出庭受審,其中包括兩名公職人員。
今年4月24日,安溪縣某中學初一女學生李某在其父和學校領(lǐng)導(dǎo)的陪同下,到安溪縣公安局鳳城派出所報案稱:其被楊相思等人以恐嚇、物質(zhì)引誘的方式強迫到城區(qū)某酒店賣淫未遂。接報后,安溪縣公安局迅速開展偵破工作,并于今年5月底偵破此案,18名犯罪嫌疑人及8名涉嫌賣淫嫖娼的違法人員先后被抓獲。
公安機關(guān)查明,2008年10月至今年4月間,犯罪嫌疑人楊相思、張寶英糾集黃愛玉、陳彩彬(均為無業(yè)女青年),以語言恐嚇、肢體威脅、物質(zhì)誘惑等方式,組織、強迫安溪某中學8名女學生(案發(fā)時5名女生未滿14周歲)和社會女青年2名,通過林春來、張愛蘭等無業(yè)女青年介紹到安溪某酒店,供安溪縣華僑職業(yè)中學校長許新建、安溪縣人大常委會某工作委主任鄭文山等人強奸、嫖宿,從中牟取暴利。許新建、鄭文山等人涉嫌犯強奸、嫖宿幼女罪;楊相思、張寶英、黃愛玉、陳彩彬等人涉嫌組織、介紹婦女賣淫罪,先后被依法逮捕。安溪縣西坪鎮(zhèn)工商所原所長謝志騰等7人因嫖娼被收容教育6個月。
安溪縣法院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此案由泉州中院受理,就連安溪縣法院的工作人員都不能進入法庭。由于涉案人員較多,案情復(fù)雜,庭審將持續(xù)3天。記者郭宏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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