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朝陽區(qū)檢察院對“7·28”特大交通事故的犯罪嫌疑人劉平以交通肇事罪作出批準逮捕決定。
檢察機關審查查明,今年7月28日17時40分,在北京市朝陽區(qū)東五環(huán)內,劉平駕駛一輛重型半掛牽引車由北向南在第三條車道行駛時,遇情況采取制動措施,向左打輪后其車越過中心隔離護板,進入南向北方向車道,先后與由南向北行駛的譚某駕駛的“普瑞維亞”牌小型普通客車(內乘5人)、陳某駕駛的“三菱”牌轎車(內乘2人)、郭某駕駛的“富康”牌轎車相撞,造成譚某等7人死亡,另1人受傷,四車嚴重損壞,道路設施損壞。(王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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