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上午,原潛江市財政局出納樊紅挪用、盜竊國庫資金案,將在潛江法院第一審判庭公開開庭。
檢察機關(guān)起訴指控:2008年11月初,樊紅為籌集賭資,謊稱要替人完成儲蓄任務(wù),商請潛江市國庫集中收付中心會計科長李志剛中轉(zhuǎn)20萬元公款存一個月。當(dāng)年11月10日,樊紅打印一張潛江市財政直接支付憑證,交李志剛加蓋了公章后,從潛江國庫賬戶轉(zhuǎn)來20萬元,取出后用于賭博。
12月21日左右,樊紅、劉貴軍因賭博輸錢,商量從國庫盜竊800萬元后潛逃。22日晚,樊紅潛入支付中心辦公區(qū),打印了金額800萬元的支付憑證并加蓋了公章,后因發(fā)現(xiàn)印鑒模糊而銷毀。23日晚,樊紅又盜開了5張金額共計800萬元的支付憑證,并于次日上午從國庫賬戶轉(zhuǎn)款580萬元存入私人賬戶。事后,樊紅、劉貴軍將盜竊的部分公款用于還債、購物和揮霍。
檢察機關(guān)指控樊紅的行為構(gòu)成了挪用公款罪和盜竊罪;劉貴軍構(gòu)成盜竊罪共犯;樊友華、陸淑芳為前述兩人幫忙,構(gòu)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記者 蔡早勤 通訊員 邢宜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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