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年輕夫婦雖然因感情破裂導致離婚,但他們對女兒的愛卻絲毫未減。正是由于這份愛,讓他們走進法庭,圍繞國慶“黃金周”該由誰帶孩子出去玩,上演了一場爭奪戰(zhàn)。日前,在松江區(qū)法院的調解下,雙方最終達成協(xié)議。
離婚爭奪撫養(yǎng)權
陸先生和柳女士本是夫妻,可自從柳女士生下女兒云云(化名)之后,雙方逐漸產生摩擦,再加上性格不合,終于在感情路上漸行漸遠。
今年初,夫妻倆到法院離婚,雙方在財產問題上沒什么太大分歧,只是對云云的撫養(yǎng)權問題爭執(zhí)不下,都不肯放手。
在法官的調解下,柳女士考慮到自己上班比較忙,而陸先生的父母均已退休,可以幫忙帶孩子,最終同意女兒隨陸先生生活,但是她要求享有探視女兒的權利。于是,雙方約定云云隨父親生活,但是每月第1周、第3周的周末,柳女士可以把云云帶回自己的住處,每年寒暑假,雙方各帶一半的假期。
長假該誰陪孩子
轉眼國慶“黃金周”將至,問題也產生了。陸先生打算趁這個難得的假期,帶女兒去云南西雙版納玩5天,可到訂機票的時候才想起,“黃金周”包含的那個周末正好是10月的第1個周末,按照雙方的約定,女兒應該“屬于”母親柳女士。但要是去掉中間的兩天,西雙版納就去不成了。為此,陸先生跟前妻商量,希望她這兩天不要來領女兒。
誰料,柳女士一聽這安排,立刻火冒三丈,拒絕了陸先生的要求,“按照協(xié)議寒暑假都是一人一半的時間,黃金周也應該對半開。我還想帶云云去迪斯尼玩呢!眱扇藶榇藸巿(zhí)不下,陸先生只得向法院求助。
最終,在法官的調解下,陸先生和柳女士達成協(xié)議:“黃金周”的前5天女兒由陸先生帶,后3天由柳女士帶。這樣陸先生就可以帶云云完成西雙版納之旅了,而柳女士的迪斯尼之行雖然無法成行,但她決定就近去歡樂谷玩也不錯。一場孩子爭奪戰(zhàn)得到圓滿解決。
【法官提醒】
現(xiàn)今社會,許多家長平時工作繁忙,“黃金周”便成了帶孩子出游的好時間。但對于很多離異夫妻來說,雙方都想利用黃金周增進與子女的感情,為此“奪子戰(zhàn)”常常打響。但這實在沒有必要,更不必為此事鬧上法庭,雙方應當心平氣和協(xié)商,共同給孩子帶去一個歡樂的假期。
( 宋寧華 通訊員 張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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