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新警方昨日宣布,發(fā)生在該縣的“1·26“命案告破,殘殺兩歲半幼兒小明(化名)的兇手竟是其親生母親劉春霞。
1月26日下午3時許,陽新縣興國鎮(zhèn)七里崗村發(fā)生一起慘案:兩歲半的小明在其自家?guī)馊藲⒑,兇手殘忍地將小明左腿砍斷丟棄在糞坑內。小明遇害后,其母劉春霞同時失蹤。
警方經(jīng)調查發(fā)現(xiàn),劉春霞有重大作案嫌疑。本月4日,在黃石市公安局的配合下,陽新警方在安徽省邳州市富麗大酒店對面公路邊,將正在擦皮鞋的劉春霞抓獲。
據(jù)辦案民警透露,2006年,河南信陽市譚家河鄉(xiāng)劉春霞離異后經(jīng)人介紹,與在武漢某公司工作的陽新縣興國鎮(zhèn)七里崗村王某相識,8天后,二人閃電般地辦理了結婚手續(xù)。因缺乏了解,劉春霞婚后與王某經(jīng)常發(fā)生口角,認為王家不尊重她,丈夫王某甚至還動手打過她。為此,劉春霞在懷孕4個月時,曾想墮胎報復王家。2007年夏,其子小明出生后,劉春霞見公婆對小明十分疼愛,而自己在王家的地位并沒有改善,便認為一切不幸都是小明造成的,遂對小明懷恨在心,多次萌發(fā)殺子報復丈夫一家之念。
去年,王某被單位派到四川成都工作,劉春霞隨夫到了成都,但夫妻間關系仍無改善。今年1月初,劉春霞與丈夫發(fā)生了沖突,便決定實施殺子報復王某一家的行動。同月24日,劉春霞返回湖北,在武漢漢正街買了一把殺豬刀,計劃返回陽新看兒子時將其殺死。
當月26日下午,劉春霞因家庭瑣事再次與王家發(fā)生矛盾,失去理智的她遂將兒子小明帶到自家?guī),將其捆綁后堵住嘴巴,持刀殘忍地將其左腿砍下,并丟棄在廁所內的糞池中,導致小明因失血過多死亡。
作案后,劉春霞換下血衣連夜出走,逃到附近一偏僻廁所內藏身,然后趁黑徒步來到陽新城區(qū)。次日清晨,她從陽新逃往大冶,后輾轉至安徽合肥,并潛逃到邳州市以擦鞋為生,直至落網(wǎng)。
昨日,劉春霞已被陽新警方刑拘,此案正在審理中!(楚天金報) (記者衛(wèi)華 通訊員韓建文、楊慧蘭)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