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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廣州一殘忍涉黑團伙遭警方摧毀 “家法”兇殘血腥
2010年06月04日 08:49 來源:南方日報 參與互動(0)  【字體:↑大 ↓小

  抓獲涉案嫌疑人19人,其“家法”嚴酷,先后殺害4名團伙成員

  購買槍支彈藥,以暴力手段追收毒資、爭奪地盤,對內部成員實行嚴酷“家法”,先后殺害4名成員。伍氏兄弟團伙是近年來廣州市罕見的暴力武裝犯罪團伙。昨日下午,廣州市公安局宣布摧毀以伍志堅、伍志偉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目前,廣州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將伍志堅團伙向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據(jù)專案組負責人介紹,該團伙十分狡猾。因毒品在制作過程中,會排出廢水,再加上毒品本身的特性,對制造點周邊影響很大,該團伙一般選擇廣州周邊偏遠地帶,并不斷更換地方,有些制造點警方目前都未找到。

  四條人命牽出伍氏

  2007年12月24日晚,荔灣區(qū)公安分局接到事主王文遠報警稱,12月14日,他與韓磊被黑惡團伙頭目伍志堅手下帶到荔灣一樓房內非法拘禁十多天,其間多次被毆打折磨。后王文遠逃脫報警,而韓磊被伍志堅手下帶走,不知去向。荔灣警方立即著手調查失蹤人員韓磊的下落,很快從佛山警方獲悉:12月24日晚,佛山警方發(fā)現(xiàn)韓磊死于佛山市汾江中路的路邊,經(jīng)法醫(yī)檢驗系被毆打傷害致死。

  荔灣警方從佛山警方接收此案,并立案偵查,伍氏團伙第一次被納入公安機關偵查視線。經(jīng)證實,王文遠與韓磊均為伍氏團伙的成員,被伍志堅實行“家法”懲處。由于王文遠故意隱瞞部分事實,警方的偵查一度陷入困境,未取得很大進展。

  2009年2月25日,白云區(qū)公安分局接到報警人朱某報案,稱其父親朱國戰(zhàn)已失蹤一個多月下落不明。經(jīng)查,2009年1月17日凌晨,事主朱國戰(zhàn)及其女朋友吳某一起從同德街同粵廣場步行返回粵溪村住處時失蹤。經(jīng)過偵查,白云警方發(fā)現(xiàn)一名東北籍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4月27日,辦案民警在遼寧省抓獲涉案嫌疑人薛大偉(男,27歲),后又于5月下旬、6月上旬在吉林省先后抓獲司義波(男,25歲)、曲陽(男,22歲)、楊超(男,23歲,均吉林人)等3名涉案嫌疑人。

  據(jù)4名嫌疑人交代,案發(fā)當天受一名叫伍志堅的頭目指使,持槍綁架事主朱國戰(zhàn)、吳某,將兩人殺害并拋尸到東莞虎門大橋、淡水大橋,并交代于2008年10月在機場路綁架殺害一名叫陳衛(wèi)兵的男子。據(jù)廣州警方掌握,伍志堅已涉嫌主謀殺害四人。

  廣州警方專案組迅速偵查這一團伙,發(fā)現(xiàn)主要犯罪嫌疑人伍志堅背景復雜,其身后可能還潛藏著更大的犯罪團伙和犯罪行為。專案組逐步查清以伍志堅為首的涉毒涉黑犯罪團伙的成員有20來人,以廣州本地人為主,還有一部分是外省人。主要以麻黃素為原料,制作冰毒、搖頭丸,銷往廣州及一些周邊地區(qū)。

  據(jù)專案組負責人員介紹,該團伙十分狡猾,因為毒品在制作過程中,會排出廢水,再加上毒品本身的特性,對制造點周邊影響很大,團伙一般選擇廣州周邊偏遠地帶,并不斷更換地方,有些制造點警方目前都未找到。

  專案組經(jīng)偵查發(fā)現(xiàn),伍志堅犯罪團伙向肇慶市懷集等地潛逃,并將制毒工場轉移到懷集。

  2009年,廣州警方摧毀該涉黑組織,抓獲成員19人,共繳獲各類槍支10支、手雷9枚、子彈390發(fā)、雷管384個、硝銨炸藥18千克等大批武器,繳獲毒品“麻古”6千克及制毒工具一大批,繳獲作案汽車和贓款一批。

  布網(wǎng)追擊連擒逃犯

  2009年4月23日,犯罪嫌疑人伍志堅、伍志偉兩兄弟在肇慶落網(wǎng),警方繳獲大批槍支彈藥和毒品,以及其它制毒工具、原材料一批。

  為深入調查該特大團伙案,廣州市公安局組織刑偵、預審和荔灣、白云區(qū)公安分局等單位,組成強大的專案組,對伍志堅、伍志偉涉毒、涉黑犯罪團伙進行審查深挖擴線。初步查明,伍志堅犯罪團伙尚有10多名在逃成員。

  專案組組成追逃小組,轉戰(zhàn)廣東省多個地市,并遠赴東北和河南、河北等地,全力布網(wǎng)追擊,在逃團伙成員紛紛被抓捕歸案,并起獲大批槍支彈藥。

  在審訊中,伍志堅供認其多次向一名叫謝斌的人購買過一批武器。專案組循線偵查,2009年6月23日,在海珠區(qū)怡樂路某花園門口抓獲嫌疑人河南籍男子謝斌,在其住處搜獲4個軍用手雷、84發(fā)手槍子彈、27發(fā)獵槍子彈和吉普車1輛及現(xiàn)金10萬元。

  接著幾個月,追逃小組分別在河南、江蘇、河北、廣州等地抓獲了其他團伙成員。

  專案組對疑犯進行逐個甄別和審查。在強有力的證據(jù)面前,伍志堅等犯罪團伙成員主動配合交待了該組織的犯罪事實,供認各類刑事案件17宗,其中涉及命案3宗,制販毒案件9宗,制毒窩點5個,非法買賣槍支2宗,武裝非法拘禁1宗。

  2007年,因手下王文遠、韓磊不服從命令,伍志堅便指使手下將兩人帶到荔灣區(qū)一幢樓內非法拘禁毆打,關押10多天,進行毆打折磨。后王文遠逃走,韓磊被打死。因朱國戰(zhàn)欠毒資不還,2009年伍志堅指使薛大偉、司義波、楊超、曲陽抓了朱國戰(zhàn)及其女朋友吳某到白云區(qū)太和,相繼將兩人殺害,拋尸東莞。2008年年底,因伍志堅懷疑手下陳衛(wèi)兵偷了團伙的毒品,就指使人將其殺害,沉尸珠江。

  黑社會“家法”兇殘血腥

  伍志堅團伙人數(shù)眾多,首領明確,骨干成員基本固定,成員分工較細,是一個組織嚴密、手段殘忍的罕見的惡性犯罪組織。

  從2007年開始,伍志堅有組織、有目的地糾集弟弟伍志偉及同案人韓磊、陳衛(wèi)兵、張洪博、王文遠等十多人,向不法分子購買槍支彈藥和汽車,擴充勢力,大肆進行制販毒犯罪活動斂財。因制販毒團伙之間和伍志堅團伙內部之間時常有利益沖突和內訌,伍志堅對仇家或內訌的團伙成員采取殺人滅口、非法拘禁、毆打致死等殘忍手段,其非法牟利所得主要用于購買房產(chǎn)和團伙日常運作以及花費支出。

  整個犯罪團伙內部成員近20人,從上到下呈金字塔狀結構,以伍志堅為首,團伙成員分為三級“管理”:第一級是團伙首領伍志堅、伍志偉,負責團伙內部犯罪活動、財務分配、內部管理等事項;第二級是王中偉、司義波等骨干成員;第三級是團伙一般成員,主要負責以暴力手段非法拘禁、恐嚇、殺人、追收所欠的毒資、與其它販毒團伙爭奪地盤等暴力斂財活動,并監(jiān)視團伙內部成員有無“違規(guī)”,負責“執(zhí)行家法”。

  伍志堅按層次給團伙成員發(fā)放不同標準武器裝備和“工資補貼”,基本的武器裝備包括槍支彈藥、汽車、手機及高級的通信裝備,此外還有各種其它特殊“補貼”等。

  伍志堅作為團伙首領,負責內部大小事項,制定了殘忍嚴格的“家法家規(guī)”,要求手下成員必須無條件服從,要隨時聽命,隨傳隨到,不得向外泄露組織內部的事情。如有人違反,便以恐怖殘忍、令人發(fā)指的暴力手段進行懲罰,輕者非法拘禁毆打,重者殺人,先后殺害了4人。

  2007年12月,因手下王文遠、韓磊不服從命令,伍志堅便指使手下將王文遠和韓磊帶到荔灣區(qū)一幢樓內非法拘禁毆打,用手銬、鐵鏈綁手腳,關押十多天,并毆打折磨。后王文遠逃走,而韓磊被打死。因朱國戰(zhàn)欠毒資不還,2009年2月,伍志堅指使薛大偉、司義波、楊超、曲陽抓了朱國戰(zhàn)及其女朋友吳某到白云區(qū)太和,相繼將兩人殺害,拋尸東莞。

  2008年年底,因伍志堅懷疑手下陳衛(wèi)兵偷了團伙的毒品,就指使薛大偉、楊超等以灌冰毒的方法將其殺害,沉尸珠江。2009年3月,伍志堅懷疑同伙張洪博私吞毒資,指使手下將張洪博關押在白云區(qū)同德街進行毆打,砍下張洪博的幾根手指以示懲戒,并迫使張洪博寫下300萬元的欠條,事后張洪博的家屬交了8.6萬元的贖金,伍志堅團伙才將其放出。 南方日報記者洪奕宜 實習生王睿然 通訊員龔宣譚勇張新廖俊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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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實施高溫補貼政策已有年頭了,但是多地標準已數(shù)年未漲,高溫津貼落實遭遇尷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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