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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華博士舉債狀告青年時報社索賠十萬
2007年11月15日 16:48    來源:中國新聞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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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兩年前,一場鬧得沸沸揚揚的“博士殺人案”,因為《青年時報》題為《清華博士卷入縉云山村命案》和《在鄉(xiāng)村權力場中迷失的他——清華博士卷入命案背后》的兩篇報道而轟動全國,文中的主要人物董秀海也因此站在了輿論的風口浪尖上。在被拘押近七個月后,董秀海被取保候審,后被免予起訴。但他并沒有從此輕松。出了看守所,就踏上了維權之路,2007年11月14日,北京市海淀區(qū)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董秀海訴青年時報社侵犯名譽權一案。

  作為原告的董秀海本是清華大學的博士在讀研究生,兩年前因家里蓋房糾紛,兄弟失手打死了鄰居,董秀海也因此卷入了命案,他認為,《青年時報》的這兩篇報道在法院尚未做出判決的情況下,便主觀使用了“博士殺人”等一系列并非事實的語言,給自己造成了巨大的負面影響,要求法院判令被告公開賠禮道歉,賠償名譽損失費十萬元,并承擔本案的訴訟費用。

  被告律師則認為,記者是根據(jù)當時案件進展的情況,依據(jù)董秀海在公安機關所作的打過人的供訴,再加上多位村民的事實描述,才寫成的文章,至于董秀海的翻供和法院認定的免于起訴的判決,是后來發(fā)生的事情,《青年時報》記者在當時認定的事實是客觀的。

  目前,此案還在進一步審理中。(記者:沈揚、陳海)

編輯:楊彥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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