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公安部督辦的“喻立香家族式販嬰案”日前作出終審刑事裁定,駁回喻立香的上訴,全案維持原判。死刑判決依法報(bào)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zhǔn)。
據(jù)主審法官介紹,喻立香出生在云南省師宗縣,10多歲時(shí),姊妹倆一同被拐賣“嫁”到河北涉縣。2005年3月,37歲的喻立香和老公楊剛田回了趟云南老家。這期間,喻立香花1000元收買了一個(gè)出生才五天的女嬰,隨后以6000元賣給涉縣一婦女。首次嘗到甜頭后,喻立香便走向了一條不歸路,先后協(xié)同妹妹喻小芬、弟弟喻小新等23人,在短短四年時(shí)間,共計(jì)販賣嬰幼兒49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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