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2日電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臺中黑幫老大翁奇楠命案槍彈監(jiān)定報告出爐,F場拾獲的二十一顆彈頭分別是三把槍所擊發(fā),除了槍殺翁奇楠和賴榮振的兩把制式手槍外,還有一把疑似改造手槍也開過火,且開了六槍以上,當時是否發(fā)生槍戰(zhàn),警方不愿證實。由于在現場僅拾獲該槍彈頭、無彈殼,懷疑現場曾遭人清理。
翁奇楠命案發(fā)生迄今已兩個月,檢警數度提訊疑似幕后唆使的主嫌楊定融,他都否認涉案,警方認為殺手廖國豪還在臺灣,持續(xù)追緝中。
翁奇楠、賴榮振是在五月二十八日下午,遭殺手廖國豪闖入翁的生技公司開槍射殺,翁奇楠當場死亡,賴榮振送醫(yī)傷重不治,警方隔天即在南投尋獲作案車輛,監(jiān)識人員在現場采證,采獲十五顆彈殼、二十一顆彈頭及指、掌紋和DNA跡證。
相關跡證經過刑事部門監(jiān)定比對,十五顆彈殼都是制式九○手槍彈殼,其中有八顆相同,分析是槍殺翁奇楠的兇槍子彈,另外七顆也相同,分析是槍殺賴榮振的兇槍子彈。
不過,二十一顆彈頭中,除了和從翁及賴身上所起獲的彈頭相符兩類型外,還比對出第三把槍的來復線,該來復線不似一般制式槍枝的左旋、右旋,而是呈現多角型,分析是改造手槍。
由于案發(fā)時被查出有員警在場,并經常出入日月生物科技公司,外界要求公布案發(fā)時大廳狀況,希望厘清槍擊當時狀況,臺“警政署”及臺中市警局調查后均強調,當天在場員警都未配槍,無法還擊。
檢警并以偵查不公開為由,拒絕公布槍案現場影帶內容,由于當天殺手僅廖國豪一人,他先一把槍行兇后,因卡彈,又出來到車上換槍,按理說,如果現場僅他一人開槍,應該只有制式手槍的彈殼,為何會出現三把槍的監(jiān)識結果?令人不解,合理推測,現場可能曾經發(fā)生過槍戰(zhàn),才會導致有其它彈頭、卻無彈殼的情況。
專案小組企圖進一步以槍追人、追案,發(fā)現兩把制式手槍都未涉及其它刑案,相當干凈,走入死胡同。
專案小組透露,案發(fā)后,在逃殺手廖國豪曾透過管道與楊定融談到出面投案安家費之事,廖國豪要求一百萬元的安家費,但楊其實經濟狀況并不好,遲未能給予滿意答案,之后廖國豪身份曝光,此事也就作罷。
專案小組并曾一度鎖定廖國豪的好友張育豪,希望能有所突破,但因翁案已經引發(fā)警界及政壇極大震撼,幕后操控者于是要求楊定融必須自己出面解決,而廖國豪從此也就沒了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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