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9月7日電 據(jù)臺灣“今日新聞網(wǎng)”報道,臺北縣淡水驚傳一起離奇死亡案件,不幸過世的38歲翁姓男子,被人發(fā)現(xiàn)時不僅脖子上纏著電線,而且還全身赤裸“坐”在鐵門旁;但警方卻根據(jù)死者脖子上勒痕,判定這是輕生案件,因報驗時間拖延,要家屬自己顧好現(xiàn)場,讓遺體曝曬18小時,家屬因此痛批警方辦案太過草率。
“看到繩子繞到脖子上,他(警方)就很自然的說,這個就是來自殺,請我們家屬來認尸!辈粷M警方判定方法太草率,死者家屬翁志榮忍不住痛批,并強調(diào),“他(死者)本身的話其實是樂天派,反正事情都是橋到船頭自然直的心態(tài),所以你說他有什么想不開,我覺得應該不可能!
明明是樂天派的人,卻突然走上不歸路?死者的親友直言“不可能”,而且就在3日晚間,翁男還開心的去蹓狗,沒想到最后竟離奇死亡,“大體就讓我們家屬(來顧),就丟在這,顧到今天(6日)中午才接到派出所的通知,(檢察官相驗)拿竹子翻過來,請葬儀社人員翻過來、壓一壓,脖子看一下勒痕,就說‘打包,OK啦!’”
眼見親人的遺體遭曝曬18個小時,家屬強忍著悲傷想替死者討回公道,痛批檢警辦案太草率。淡水分局偵查隊代理隊長闕國勛則解釋,“由于現(xiàn)場要查訪的動作,還要調(diào)監(jiān)視器,一些跡證還沒有做完,還沒有報給檢察官(報驗)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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