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9月27日電 據(jù)臺灣《蘋果日報》報道,臺灣女藝人林志玲身陷欠稅官司,上周低調(diào)現(xiàn)身法院,官司未了的她26日被媒體直擊和媽媽吳慈美到臺北市羅斯福路買鹵肉飯當晚餐,5人份的午餐約僅花新臺幣400元左右,相當儉省。
針對有記者詢問官司問題,林志玲僅甜笑回應(yīng)“謝謝!假日你們還要上班,辛苦啰!”
此外,對于外傳林志玲自訂“禁奢條款”,經(jīng)紀人范清美說,林志玲本來私底下就很樸實,也很愛吃臺灣小吃。
參與互動(0) | 【編輯:李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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