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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家三弊案審理順序排定 明年1月7日傳扁夫婦出庭

2010年12月18日 18:06 來源:中國新聞網(wǎng) 參與互動(0)  【字體:↑大 ↓小

  中新網(wǎng)12月18日電 據(jù)臺灣今日新聞網(wǎng)報道,臺灣高院對陳水扁家族所涉的“國務費”案一審合議庭已排定,明年1月7日傳喚陳水扁、吳淑珍夫婦出庭。日后固定每周五開庭,依“國務費”、南港案、洗錢等順序逐周審理。

  陳水扁因龍?zhí)顿彽匕附K審發(fā)監(jiān)執(zhí)行,但“國務費”案、洗錢案、“二次金改”案等目前都在臺灣高等法院審理,臺灣高院決定審理重心先以“國務費”等案為主。

  陳水扁家族涉及的“國務費”、龍?zhí)顿彽、南港展覽館、洗錢等案以及前101董座陳敏熏買官案,臺灣“最高法院”于11月11日將龍?zhí)、陳敏熏買官2案判決有罪確定,其余發(fā)回高院更審。

  另外,“二次金改”案所有被告全部無罪,經(jīng)特偵組上訴后,臺灣高院也已完成分案。

  臺灣高院日前就法庭安排,與2案承審合議庭開會協(xié)調,認為扁案各案雖無牽連,但像洗錢部分,都有一定程度關聯(lián)性,因此決定先審“國務費”案,較易厘清頭緒。

  據(jù)報道,臺灣高院對“國務費”案一審合議庭已排定,明年1月7日傳喚扁、珍出庭,日后固定每周五開庭,依“國務費”、南港案、洗錢等順序逐周審理。至于“二次金改”案,合議庭將先傳訊扁珍以外的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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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朱鵬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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