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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瓜案爆出法官收賄疑云 臺北檢方正式分案偵辦
2007年03月22日 16:03 來源:中國新聞網


    一月十一日下午,臺灣藝人胡瓜詐賭案在臺北地方法院宣判。胡瓜因證據不足被判無罪,其兄胡技烜被判二年四個月有期徒刑。圖為原告卓金鳳(丁黛)的委任律師接受記者采訪,表示將提出上訴。 中新社發(fā) 董會峰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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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3月22日 臺北“地方法院”日前接獲檢舉函,指出審理藝人胡瓜詐賭案承審審判長吳孟良,疑收受胡瓜賄款新臺幣1000萬元(新臺幣),因此判決胡瓜無罪。臺北“地檢署”今天(22日)上午正式簽分“他”字案,由孝組主任侯名皇偵辦,調查本案為貪瀆案或司法黃牛詐騙案。

  據“中央社”報道,檢舉函指出,胡瓜為了擺平詐賭案官司,透過女友丁柔安友人與女兒小禎的醫(yī)師男友李晉良,找來吳孟良師大附中同學梁姓男子與他接觸,并轉交1000萬元賄款,吳孟良因此判決胡瓜無罪,隨即請辭法官轉任律師。

  臺北“地院”政風室調查后,認定吳孟良并未收賄,并移請檢方追究相關人士是否涉及貪瀆或詐欺刑責。臺北“地檢署”上午正式分案,近日內將傳喚吳孟良及疑似中間人的梁姓男子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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