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8月28日電 臺中縣一名潘姓男子與女友同居生下一子,但潘男竟性侵女友與前夫所生13歲簡姓女兒而入獄服刑;沒想到潘男出獄后又與簡女藕斷絲連,兩人同居甚至懷孕,少女聲稱深愛潘男讓母女變成“情敵”,連社工也覺得難以理解。
據(jù)臺灣《中國時報》報道,這起不倫事件在簡女母親報警后曝光,簡母表示,自己“遇人不淑”還殃及女兒一定要討回公道。據(jù)悉,受害的簡女今年才16歲,初中畢業(yè)后未繼續(xù)升學;1998年間,當時七歲時即被母親帶著與潘姓男子同居。
三年后,簡母為潘男生下一名男嬰,但兩人一直未正式結婚,隨著孩子開銷增加,簡母平日忙著工作貼補家用,04年已發(fā)育不錯的簡女因單獨在家被潘某酒后性侵得逞。簡母知道后怒不可遏,堅持對潘男提告,潘男因觸犯妨害性自主罪遭判刑38月徒刑,今年2月間才獲得假釋。
獲悉同居人出獄,簡母因幼子監(jiān)護權等問題未處理又帶子女主動找潘,一家人又住在一起。
潘男與簡母同居期間,兩人感情不睦時常吵架,脾氣不好的媽媽常常辱罵潘男,加上做粗工的潘男仍拿錢回來養(yǎng)家,簡女看在眼里反而對這位“爸爸”心生同情與好感,兩人暗中往來并發(fā)生多次性關系,潘男每天還提供一、二百元給簡女做生活費。
直到今年四月,簡母受不了與潘男共同生活,又帶著子女離開另外租屋。6月簡女突然離家,主動投靠潘一起同居,媽媽曾多次前往未找到人,直到本8月26日發(fā)現(xiàn)女兒在潘某住處才報警尋獲,并從女兒口中得知已懷了潘的骨肉4個多月,讓簡母難以置信、氣憤不已。
潘男對警方說,簡女很貼心,跟她媽媽都不一樣,“我跟她媽媽又沒有婚姻關系,為什么我們倆不能在一起?不能有男女關系?”但由于被害人未成年,加上媽媽堅持控告潘男性侵女兒,這起母女為“男友”翻臉的不倫事件才曝光。
臺中縣府社會局表示,簡姓少女懷孕四月已錯失墮胎時機,未來將輔導被害人順利生產(chǎn),必要時也將協(xié)助小孩出養(y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