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25日電 據臺灣《蘋果日報》報道,反貪倒扁總指揮施明德前妻陳麗珠24日發(fā)表回憶錄《臺灣查某人的純情曲》,披露當年懷孕被施明德要求墮胎、一次次探視卻只被當成泄欲工具,及施明德寫給她的四十二封信件。
施明德辦公室當天立即發(fā)出聲明,指施明德從未授權任何人出版其私人信函,施明德寫給他人的信函,信件物權所有權為收信者,但著作權仍屬施。
舊情不再
對此,律師莊秀銘表示,信件不是著作權,而是意思表達,當信件寄出到收信者手中,所有權就屬于收信人,施明德若提告不會成立。律師李鳳翱也說,一般信件只要寄給誰,所有權就給誰。施明德的二女兒施佩君說,已跟律師確認,信件所有權屬陳麗珠,可以引用,“要告就告!”
兩前妻就像“原子彈”
施明德前妻艾琳達也到場致意。她引述李敖“前妻是最可怕的動物”一語幽默地說:“我們兩個前妻在這里,就像原子彈一樣的爆發(fā)力!
對前妻及女兒出書攻擊,施明德質疑,當年坐牢時,前妻就與他人生子,他沒出獄就簽字離婚,現(xiàn)在質疑他拋妻棄女,社會有公理嗎?施明德感慨又難過,指前妻、女兒,“三不五時(指時不時)就威脅我!”就是要跟他要錢。
《臺灣查某人的純情曲》收錄施明德寫給陳麗珠的手稿信件四十二封。今年六十四歲的陳麗珠說,數十年來一直保守著施明德的許多秘密,但近年看到施明德對女兒無情與自己受冤屈,決心說出真相。
書中提到,一九五八年七月陳麗珠十四歲初見施明德,次年二月,兩人第一次發(fā)生關系。陳麗珠自述在施明德因“美麗島事件”入獄之后,有一次去探監(jiān),“發(fā)現(xiàn)有很多黨外女同志全都拿著他的親筆函趕去探監(jiān)!币痪盼寰拍晔辉,陳麗珠告訴施已懷孕兩個月,“以為他會非常高興,然而他卻非常生氣地要我把孩子拿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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