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2月1日電 “國務機要費”案即將在12月15日公開審理,為了要讓吳淑珍等四名被告的律師了解檢方到底是掌握到什么證據(jù)才得以起訴,法院從今天(1日)開始開放律師閱卷,內容包括發(fā)票、筆錄和核銷明細,至于“秘密外交”部分,因事涉機密不公開。
據(jù)臺灣東森新聞報道,臺北“地方法院”的閱卷室今日一大早就擠滿了人,他們正是“國務機要費”一案四名被告的委任律師,為了要確實掌握檢察官陳瑞仁到底是收集到哪些證據(jù)才得以起訴吳淑珍,一張一張的文件就成了關鍵,但數(shù)量之多,一張大型的會議桌幾乎都快放不下,每一迭卷證可是有半個人高,分門別類的結果,他們調閱的最主要有三大部分。
第一個就是檢察官查扣的712張相關發(fā)票;第二則是吳淑珍、馬永成、林德訓、陳鎮(zhèn)慧等四名被告的應訊筆錄;最后則是“總統(tǒng)府”當初提供的“國務機要費”核銷明細。卷證中的每個細節(jié)都有可能成為15日開庭后檢辯雙方攻防的焦點。
不過,因為檢察官陳瑞仁起訴時掌握有關6項“機密外交”的部分,礙于“國家機密”,被告的委任律師不得調閱,所以最后只能針對700多張的發(fā)票一張一張的向法院厘清1400多萬的“國務機要費”到底有沒有流入陳水扁家庭的口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