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臺灣前海軍中將雷學明等控告陳水扁等人誹謗案在臺北地方法院開庭。陳水扁上午在步入法院時曾發(fā)生遭一民眾踹一腳的意外,這是該案第二次開庭,也是陳水扁卸任臺灣領導人后首度至法院出庭。圖為陳水扁在出庭應訊后對媒體表達看法。 中新社發(fā) 黃少華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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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wǎng)7月22日電 針對陳水扁21日出庭時被人踹了一腳,臺灣《聯(lián)合報•黑白集》今天刊出評論說,踹人者當然應受嚴厲譴責,但陳水扁未依原來維安路線出庭,形成現(xiàn)場秩序難以維持,也被認為有制造“加工事件”的嫌疑。
評論說,有些政治人物,擅長現(xiàn)場操作;往往能將一個原來平凡無奇的情境,“加工”操作成軒然大波。前年高雄市長選舉,自古鋅酩包租兩部游覽車,至陳菊陣營漏夜召開“黃俊英賄選抓到了”記者會,即是典型的“加工事件”。今年臺灣“大選”時,國民黨“四傻踢館”身陷謝蘇總部,被“私囚”了幾個小時,更是“高級加工事件”。陳水扁昨天出庭,只是換了一個入口,果然又立見“加工加值”的成效。
民進黨早年在群眾場合,有人用預藏的豬血涂面,聲稱被拒馬(隔離物)割傷,是一種“加工”;吳淑珍被支持者的鐵牛車撞傷,喊了幾十年的“政治車禍”,更是“加工事件”的經(jīng)典之作;至于吳淑珍出庭一半,忽然昏倒送醫(yī),也被認為是“加工加料”。
評論說,陳水扁擅于“現(xiàn)場加工”,確實高人一等。他昨天將整個案子說成“只是合理質疑,竟然成為被告”,于是一方面斥原告“大言不慚”,另一方面又高喊“這樣還有天理嗎”?
評論表示,本案已進入司法程序,究竟陳水扁與雷學明雙方的是非如何,臺灣民眾暫難定論。但陳水扁居然說“我們(被告)多跑幾趟法院沒關系,但是案件的來龍去脈必須弄清楚”,卻又全然只是“現(xiàn)場加工”的語言;否則,請問陳水扁,何以機要費案吳淑珍不肯“多跑幾趟法院”?而陳水扁何以又千方百計連一趟庭也沒有出過?難道不知臺灣民眾也想把機要費案的“來龍去脈”弄個清楚?陳水扁應否自問:“這樣還有天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