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9月26日電 臺灣《中央日報》“網(wǎng)絡(luò)報”今天刊出評論說,陳水扁家洗錢案爆發(fā)超過一個月,但檢方特偵組的查察表現(xiàn),始終無法讓望治心切的臺灣社會大眾滿意,于是指揮辦案的“檢察總長”陳聰明就成眾矢之的。尤其陳聰明和陳水扁關(guān)系甚深,最近又傳出他夜訪前陳水扁“御醫(yī)”黃芳彥。于是儼然形成一股“倒陳(聰明)”的風(fēng)潮。對此風(fēng)潮,我們卻以為不可。
評論說,理由很簡單:第一,就為了維持獨立辦案的空間。如果今天“總長”走人了,無論他在洗錢案中有何角色,最終的印象將是“上意”要辦扁,所以壓縮了空間;蛟S寒蟬效應(yīng)、也或許兔死狐悲,終歸特偵組將難以自安,后面可能造成的效應(yīng)難料。所以外界粗糙的推論,以為倒陳聰明,就能辦扁,實也失之情緒化。
其次,陳聰明的微妙處,就在他是陳水扁任命的,以子之矛,攻子之盾,角色上是個緩沖。只要他的位子,有什么風(fēng)吹草動,大家一定會解讀成馬英九準備親上火線。于是誰來干“總長”,都將左右為難。雷厲風(fēng)行,則人家說“承旨行事”;若偵辦沒下文,那馬“政府”更需概括承受。韓非子所謂“人主之道,靜退以為寶”、“不自操事,而知拙與巧;不自計慮,而知福與咎”,是足供三思的。
最后,扁家洗錢案雖然事涉前“總統(tǒng)”,終究屬于一般司法案件。臺灣有法律,其偵辦過程,既需符合法律程序;其偵結(jié)報告,相信最后也會攤在民意下接受公開的檢驗。為了辦案,換掉“總長”,不僅前所未聞;祭出大動作,彷佛已未審先判,都非智者所為。不如留給“皇后貞操”應(yīng)有的尊重,而請輿論嚴加督促,讓將來結(jié)果能夠服眾,才是正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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