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6月21日電 據(jù)臺灣《蘋果日報》報道,桃園一名王姓女同志(女同性戀者),疑因情人陳女有意分手,假借敘舊邀請陳女到家里,限制對方行動將近三天,用假陽具、手指性侵,還逼迫其喝尿、拿蓮蓬頭沖水凌虐,手段變態(tài),陳女不堪受辱,趁機傳短信給友人報警,警方到王家救出被害人,并將王女依妨害自由、性自主罪嫌送辦。
桃園警方前天接獲陳姓女子(三十三歲)遭拘禁的報案,前往王家敲門,王女(三十九歲)還一度謊稱不認識陳女,并告訴警方:“沒事!钡饺詰岩桑瑑尚r后回馬槍才見到陳女,陳女被救出時一臉驚魂未定。
陳女向警方哭訴,她與王女是今年四月底在網(wǎng)絡上認識交往,前一段時間想要分手,但王女不肯。王女得知她本月十七日休假,邀她到租屋處敘舊,原本還有說有笑,沒想到當晚就變調。
陳女表示,她在熟睡中被嚇醒,發(fā)現(xiàn)王女正拿著假陽具插入她下體,當時她覺得很惡心,多次反抗,王女不但未停止,還恐嚇她若不配合,就要報復她的家人,陳女只好任其擺布,王女接著又將手指套入保險套性侵她。事后王女整夜抱著她睡覺,好像怕她跑掉,讓她整夜膽顫心驚。
隔天她打電話回公司請假并聯(lián)絡友人,此舉卻讓王女醋勁大發(fā),摔她手機。當天王女要求一起洗澡,在浴室內又強迫陳女口交,還逼她喝尿,并拿蓮蓬頭對她沖水,說是幫她漱口,她覺得受辱。
晚上,王女再度脅迫口交,并揚言說要綁她雙手滴蠟燭,她嚇得全身發(fā)抖,后來她趁機傳短信給朋友:“我在她家,她不讓我走!”被王女發(fā)現(xiàn)后,拿走手機卡。警方事后帶陳女到醫(yī)院驗傷,她下體瘀青、紅腫。
王女坦承有與陳女發(fā)生關系,但聲稱未強迫,還說:“根本沒事,干嘛報警。”但警方訊后仍將王女依妨害自由、妨害性自主罪移送,不過獲檢方三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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