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13日電 陳水扁兒子陳致中今天為妻子黃睿靚向法官求情,請法官審酌黃睿靚做為媳婦的苦衷,給她自新機會。黃睿靚則含淚請求法官,讓她得以不在女兒成長過程缺席。
據(jù)“中央社”報道,臺北地方法院審理扁案,今天傳訊陳致中、黃睿靚、陳致中舅舅吳景茂、舅母陳俊英,完成4人的審理程序。審判長蔡守訓諭知陳致中在宣判前,應整理出夫婦兩人詳細資產,并訂出4人9月11日16時宣判的庭期。
檢察官論告時指出,雖然陳致中與黃睿靚已認罪,但對與陳水扁共犯洗錢罪,陳述內容仍然避重就輕,不能僅憑陳致中夫妻辯稱不知情或以母親吳淑珍強勢、無法拒絕,來合理化洗錢犯行,建請合議庭依法對兩人“妥適量刑”。
陳致中再次向社會致歉,并表示自今年1月起,他就積極辦理將海外款項匯回臺灣,并兩次強調除特偵組已起訴或目前調查中案件外,海外已無巨額資產。對檢察官指他避重就輕,陳致中說,父親的確沒有直接與他討論海外資產,但父母之間有無商議,就他的立場,他很難回答。
陳致中說,過去這段時間,他最對不起的人是妻子,若非黃睿靚嫁給他,就不會卷入案件、飽受折磨,也對辜負岳父母托付感到抱歉。他說,母親吳淑珍強勢有主見,黃睿靚身為媳婦,有不得不然的苦衷,他請法官考慮黃睿靚在洗錢案中角色邊陲、被動,以及身為人母的立場,從輕量刑。黃睿靚則在一旁邊聽邊啜泣。
黃睿靚則表示,她的想法就是家和萬事興,結婚4年多來,“處處替人設想、事事縮小自己、圓滿別人”,萬沒想到,因顧及倫理觀念,讓自己卷入風暴。
對于吳淑珍先前稱當初要將媳婦瑞士賬戶中的錢分一半到兒子賬戶去,是擔心媳婦翻臉不認人,黃睿靚哽咽著說,“既然婆婆不信任我,為何還要我?guī)兔﹂_帳戶”、“是我對倫理太一廂情愿,人際關系太單純,還是自己不配做為獨立思考的現(xiàn)代女性”。
黃睿靚說,她現(xiàn)在唯一欣慰的就是每晚還能讀床邊故事給女兒聽,再看女兒緩緩入睡,她不希望上一輩的過錯,影響女兒成長,“若我必須在她成長過程缺席,將是幾輩子都無法彌補的遺憾”。她懇求法官理解她的處境,給她改過自新機會,并能繼續(xù)擔任母親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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