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31日電 據“中央社”報道,臺灣高等法院31日繼續(xù)開庭審理扁家相關案件,陳水扁妻舅吳景茂、陳俊英夫婦以陳俊英患有椎間盤突出,不適合久坐為由,當庭撤回上訴。
高院29日起排定密集庭期,傳訊相關被告出庭,提示相關卷證,吳景茂與陳俊英今天當庭向審判長要求撤回上訴。
吳景茂于庭外表示,一審時雖獲緩刑,但因2人共需繳新臺幣600萬元公益金,2人沒有工作,有支付困難才提上訴。但因陳俊英患有舊疾,有椎間盤突出的毛病,不宜久坐,庭期過于密集,開庭時間過長,無法負荷,決定撤回告訴。陳俊英在一旁掀起外套,露出護腰帶,表示自己長期為舊疾所苦,無法久坐。
吳景茂和陳俊英被控提供吳淑珍賬戶,協助吳淑珍洗錢,2人一審時各遭判刑2年,緩刑5年,并各需繳交緩刑公益金300萬元,2人因公益金過高,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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