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0月29日電 據(jù)臺灣《中國時報》報道,前臺灣“調查局長”葉盛茂隱匿陳水扁家庭洗錢公文案,臺北法院已發(fā)出傳票,將以證人身份在十一月六日傳喚陳水扁之子陳致中、黃睿靚夫婦。臺檢方特偵組收到法院公函通知后,為免公開審判可能會將陳水扁家洗錢案部分偵查秘密曝光,不排除在法院開庭前提前傳訊陳致中夫婦。
據(jù)了解,特偵組偵辦扁家洗錢案,在厘清機要費貪瀆事證后,依原本擬定的偵辦計劃,就是要鞏固機要費的基本盤后,再集中全力偵查扁家收受企業(yè)賄款可能涉及的海外洗錢事證。
檢方本周除了就竹科龍?zhí)痘亻_發(fā)案,搜索新竹科學園區(qū)和傳喚竹科前局長李界木夫婦外,剛回臺的臺灣中華開發(fā)金總經(jīng)理辜仲瑩也是本周傳喚重點。
特偵組就企業(yè)行賄部分從外圍逐步搜證齊全后,再“直搗黃龍“,最后再就核心涉案被告吳淑珍、扁家海外洗錢“操盤手”陳致中、黃睿靚夫婦等人,進行偵結前最后訊問。不過,臺北法院為盡速審結葉盛茂泄密案,先于特偵組一步發(fā)出傳票,十一月六日上午傳喚陳致中夫婦,調查葉交付扁家洗錢公文,是否和扁家將一百九十一萬多元美金匯到前陳水扁任內“資政”吳澧培提供的海外賬戶有關,有無涉及圖利扁家洗錢。
由于法院是公開審判,承審合議庭也顧慮特偵組尚未傳訊洗錢案被告陳致中夫婦,發(fā)出傳票同時,也以公函通知特偵組。
據(jù)了解,特偵組為免法院“后發(fā)先至”,且公開審判中提示偵查秘密,可能影響洗錢案的偵辦,目前正加快偵辦腳步,若一切順利,不排除在法院十一月六日開庭前,先行傳訊被告陳致中夫婦、就訊吳淑珍,以免泄影響洗錢案的偵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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