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24日電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臺特偵組偵辦陳水扁疑涉安亞項目等機密“外交”案有新進展!23日檢方指揮臺北市調處干員前往臺北看守所就訊時,扁案律師鄭文龍全程陪同,由于證人應訊時不得有律師在場,顯示陳水扁在機密“外交”一案中,已正式被列為被告。
據了解,檢調偵辦機密“外交”案,先前已將邱義仁、前“外交部次長”高英茂列為被告,進而掌握陳水扁疑指示邱、高兩人詐領六項機密“外交”款項的具體事證,才將他列為被告,并在昨日就訊時,主動通知鄭文龍到場。
特偵組在就訊后,被詢及陳水扁是否在機密“外交”案改列被告時,仍不愿對外說明,但鄭文龍步出看守所時,則以“我有到場陪同,你們自己去想吧!”間接證實了陳水扁“改列被告”一事。
臺北市調處干員昨日上午前往北所就訊陳水扁,就“安亞”、“拉美”及“醫(yī)和”項目等六項機密“外交”案進行調查。據悉,檢調一月間首度以被告身份傳訊高英茂,發(fā)現(xiàn)他涉嫌奉陳水扁、邱義仁等人指示下動支機密經費,在經手從事機密“外交”業(yè)務時,疑有配合偽造文書、貪瀆等犯行。
據了解,“國安會”執(zhí)行機密“安亞項目”,目的是資助前WTO秘書長蘇帕猜,但原編列三期、每期美金五十萬元執(zhí)行完畢后,邱義仁徑在2004年間,另要求“外交部”再撥付第四期項目計劃五十萬美元,高英茂遂在邱義仁指示下,支付五十萬美元空白旅行支票。
檢調追查五十萬美元空白旅支,發(fā)現(xiàn)部分資金流入蔡姓女子等兩人賬戶隱匿,最后在賭場兌現(xiàn),與機密“外交”毫無關系。
據了解,檢調陸續(xù)傳喚多位官員,發(fā)現(xiàn)這六件機密“外交”經費的動支、核銷過程異常,部分資金流向不明,不排除流向扁家海外賬戶,市調處干員昨日就訊陳水扁,就多名證人及被告供述內容及相關卷證進行調查,厘清相關款項流向。
由于事涉機密“外交”,辦案人員不愿對外透露偵訊的內容,不過,據悉,扁堅稱絕無詐領機密“外交”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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