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圖為澳大利亞主教練希丁克場邊授藝。 中新社發(fā) 盛佳鵬 攝
中新網2月28日電 面對荷蘭檢察院的逃稅起訴,名帥希丁克雖然免除了牢獄之災,但還是被罰款4.5萬歐元并被判處六個月的緩刑。
荷蘭當地法院昨天認定,希丁克2002年從韓國歸來之后沒有交納180萬美元收入的稅款。不過法院駁回了檢方對于希丁克監(jiān)禁10個月的請求,判決他獲緩刑6個月,并處罰款45000歐元。
希丁克聲稱,他已在當時定居的比利時交納了稅款,但檢察官證實,他在比利時只有一個小小的公寓,并沒有在那里定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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