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少離多,感情不合!泵鎸χ古仪蜻\動員馬琳的一紙離婚訴狀,其當(dāng)演員的妻子張一(藝名張寧益)依然在期待轉(zhuǎn)機。昨日下午,張一做客千龍網(wǎng)《事后諸葛亮》欄目,隨后接受了《羊城晚報》記者的專訪。張一說至今仍然不知道馬琳為何執(zhí)意要離婚,不過,她愿意用“母親的胸懷”去包容他,而且可以“放棄所有事業(yè)”來挽救這段感情。外界關(guān)于兩人婚姻之間問題的小道消息滿天飛,張一逐一作出回應(yīng),還稱即使真的出現(xiàn)“小三”,她也愿意再接受男方。
“被離婚”很突然
羊城晚報:有多長時間沒有見到馬琳?
張一:半年多了。最后一次見到他是過年的時候。我們在2004年結(jié)婚,每一年馬琳的行程都很滿,特別是2008年因為奧運會,我跟馬琳見面的時間一年下來只有一個月。今年春節(jié),初一的時候我們在一起,跟往年一樣。后來我正常地拍戲,因為拍戲時臉部被炸傷,行動不方便,所以一直沒有見,直到全運會被媒體報出來。今年我和他的相處時間跟往年比沒有什么不同,我自己不覺得有什么,但是沒想到已經(jīng)是一個定局。
羊城晚報:離婚這個事情是誰先提出來的?
張一:是馬琳,他給我發(fā)了一條短信:“我們分手吧,在一起確實不合適……”大概就是這樣。我發(fā)短信問他這個短信是你發(fā)的嗎?他沒回我。我剛開始沒有把這件事情當(dāng)真,男女朋友之間還會賭氣說分手,但我們都是夫妻了……之后我們還一直有短信聯(lián)系,就是夫妻間的那種———我發(fā)一條笑話、他回一條笑話之類。
羊城晚報:后來你怎么確定馬琳是真的要跟你離婚?
張一:這期間我們沒有見面。過了一段時間之后,他又發(fā)短信給我:“那件事(指離婚)你決定了嗎?”有一天一個自稱是馬琳的律師給我打來電話,說馬琳不想跟你生活在一起,我說你應(yīng)該讓馬琳跟我打一個電話,我要確定一下。(馬琳)就一個短信過來:“我的律師想跟你聊一下!蔽艺f我不同意,他(律師)說不同意就要訴訟。
羊城晚報:離婚的真正原因在你看來是什么?
張一:我可以發(fā)誓,我真的不知道為什么?!訴狀上說是“聚少離多,感情不合”。不僅是因為我在娛樂圈拍戲所以“聚少離多”,他也有很多訓(xùn)練和比賽導(dǎo)致“聚少離多”。我不得不承認這是一個事實,但我現(xiàn)在可以宣布放棄所有的事業(yè)?上抑钡浇裉爝是見不到馬琳。
羊城晚報:那“感情不合”呢?
張一:我們見面機會不多,沒有子女,不跟父母住一起,我們兩個人的經(jīng)濟狀況不錯,可以滿足自己的一些小愿望……我們幾乎沒有鬧過矛盾。我是做演員的,他是搞體育的,是完全不同的兩個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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