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上午從東城交通支隊帥府園大隊證實,本月10日,郭德綱經(jīng)紀人王海因酒后駕車,被交管部門處以吊扣駕照3個月,扣12分,并罰款500元。
據(jù)帥府園交通大隊民警介紹,9月10日凌晨2時20分,民警在朝陽門橋夜查時,攔下一輛黑色凱美瑞轎車。經(jīng)檢測,司機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為72毫克,屬于飲酒駕車。該司機正是郭德綱的經(jīng)紀人王海。接受檢測后,王海曾詢問:“咱這有代駕嗎?”民警反問:“現(xiàn)在找代駕,當時怎么沒找啊?”
昨日下午1點多,王海在新浪微博做出回應:“本人前段時間酒后駕駛已被公安交管部門依照相關的法規(guī)進行了處理。事情已過數(shù)日,又被熱心人士提及,首先感謝熱心人士的警戒,使我再次認識到酒駕害人害己的危害。痛心疾首的我今后要: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謹記‘司機一滴酒,親人兩行淚’的宣傳口號。懺悔中!拒絕酒后駕駛,喝酒就找代駕!”(記者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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