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12日電 香港文匯報今日刊文稱,劉德華簽約林建岳,成為東亞娛樂合約歌星,為期三年,另賣掉他自資的Focus Music擁有五百首劉德華歌曲的版權。
有說林建岳以二億天價,打動三年前揚言不再簽任何公司的劉德華,我向劉德華求證,他說:“沒那么多,我為了專心做歌手和創(chuàng)作,又見林生公司的行政做得很好,所以簽給他!
隆重的簽約儀式,各報以大篇幅報道,除因劉德華紅透半邊天外,也因為劉德華肯簽公司具新聞價值,卻沒想到看似一段普通的娛樂新聞,《華爾街日報》(Wall Street Journal),美國著名財經報紙,以顯眼的篇幅刊于第三十一頁,即是由底數上的第三版!度A爾街日報》的編輯手法是將重點新聞刊在頭三版及尾三版,即是劉德華簽約林建岳受到國際傳媒關注,還選登了張很有喻意的照片:劉德華站在No.1巨型字樣前,一對眼鷹氣的望著面前的一團火,用影像交代劉德華第一,雄心勃勃,心中有團火。
能引起《華爾街日報》關注,除因林建岳用上市公司的子公司簽劉德華,從財經角度出發(fā),應該報道,但用如斯大篇幅,就因為劉德華的知名度已達國際級。
曾經問劉德華人人去拍西片,進軍好萊塢,為何他不去,他說:“中國有十三億人,我在自己的地方做得好,好萊塢自然會來找我!
幾多藝人為發(fā)國際明星夢,暫停香港的事業(yè),跑到好萊塢去學英文,企圖發(fā)出一點洋味,命中率卻并不高,以周潤發(fā)、成龍最成功。
劉德華的想法意義在于,他要做到不是“劉德華需要好萊塢,是好萊塢需要劉德華”,志氣可嘉,簡單點說是先做好自己,有成績有表現時,機會便會送上門來——做事做人都應如此。 (查小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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