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雜志稱,擺脫黎明的樂基兒猶如脫韁野馬,多次在街上公然抽煙,完全不顧“天王嫂”的頭銜。完成工作后,樂基兒出錢請一眾工作人員晚上到夜店狂歡,她穿著灰色透視背心,頭戴藤帽、素面朝天,一到夜店就隨著音樂扭動。眾人隨后開始拼酒,逐漸“high”起來的樂基兒漸漸失控,摘下裝飾用的百合花,與一名男伴嘴對嘴咬著花拍照,之后又緊抱一名“胡須男”狂親。樂基兒還被眾人抱著合照,即使被“胡須男”在背后舔耳朵也毫不介意。根據(jù)報道,該“胡須男”名叫Felix,是一名雜志記者。玩至半夜,大伙兒才在互相攙扶下回酒店休息。
早有前科
樂基兒為性情中人,向來愛玩。早在2006年5月,當(dāng)時與黎明相戀僅9個月的她,便被雜志拍到與富家子弟偷偷夜會,兩人結(jié)伴買牛扒、紅酒,還一起返回女方香閨。據(jù)知此事曝光后,樂基兒出盡法寶才獲得黎明原諒,并承諾如無必要將不再夜蒲。沒想到現(xiàn)在樂基兒故態(tài)復(fù)萌,香港媒體和不少網(wǎng)友都表示,向來思想保守的黎明肯定很生氣,婚事隨時泡湯。(阿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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