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是我穿的衣服,就好賣”
“為什么大牌子愿意和我們合作?很簡單,只要是我穿的衣服,就好賣!标惞谙Uf。他有那種屬于長相好看的人特有的自信。
但是,CLOT第一次和國際品牌的合作并不順利。當時,陳冠希向Nike市場部高層表達了想要合作產(chǎn)品的意向,但是對方并無回應。在Juice開店一年以后,突然有一天,他接到了來自Nike的電話,表示時候到了,愿意開始合作。陳冠希在自己的某一首歌詞里寫過這樣的話:“剛才接到10個電話,5個是Nike的老板打來的”、“CLOT歸我,公司歸我,一切歸我”……即使今天回想起來,陳冠希還是很得意:“中間有一年我沒有再找過他們,因為這就是街頭精神———做自己!
2005年,CLOT設立了自己的公關部門(CLOT PR),為跨國品牌舉辦產(chǎn)品推廣派對和創(chuàng)意策劃,客戶不再局限于服裝品牌,還包括Coach、軒尼詩這樣的時尚品牌。2006年,陳冠希和林建岳合股,開設了兄弟演藝公司CMD,簽約農(nóng)夫樂隊、DJ Tommy,經(jīng)營現(xiàn)場演出、唱片發(fā)行和藝人經(jīng)紀!拔覀兪且粭l龍服務。這幾塊業(yè)務是打通的!迸耸篮嗾f,“現(xiàn)在,服裝和PR的比重是7比3!
2007年底,陳冠希接到了父親的一個電話,大意是說:小子,做得不錯啊,寄幾件你們的衣服給我吧。陳冠希覺得自己終于成功了。2008年初,陳冠希接了10個廣告代言。他每個月的日用花費是100萬港元。他在歌里寫道:“希望32歲能夠退休。”總之,成功在望,近乎完美。但是,這時發(fā)生了“艷照門”。
“現(xiàn)在所有人都知道陳冠希了,更多人來看我的店”
一直到今天,包括CLOT的員工,也不是所有人都能夠坦然談論“艷照門”,他們大多以“那件事情”來代指這次軒然大波。
2008年農(nóng)歷新年,對于潘世亨和陳冠希來說都是難忘的精神黑洞。從2月到8月,在陳冠希飛赴美國的半年里,潘世亨一直獨立處理公司業(yè)務,“2008年,PR的業(yè)務減少了。衣服受的影響不大,人員不但沒有流失,還在2009年增加了三四個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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