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是“愚人節(jié)”,也是國家開發(fā)銀行原副行長王益的生日,有人戲稱其“愚人王益”。然后,今年的愚人節(jié),注定與王益已經度過的53個生日截然不同,因為他已經從副部級官員淪為階下囚。昨日上午,王益在北京市一中院出庭受審,檢方指控其受賄1190多萬元。令人震驚的是,王益涉嫌犯罪一案,有兩個著名女明星趙薇劉芳菲牽涉其中。
王益受賄案開庭審理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昨日公開開庭審理了國家開發(fā)銀行原副行長王益受賄案。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指控,1999年11月至2008年2月,王益利用其擔任國家開發(fā)銀行副行長的職務便利,接受云南昆鋼朝陽鋼渣開發(fā)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周宏等人的請托,在企業(yè)經營、申請貸款等事項上為請托人謀取利益,索取、收受上述人員錢款共計折合人民幣1196萬余元,應以受賄罪追究王益的刑事責任。
趙薇劉芳菲牽涉其中
昨日庭審過程中,在檢方舉證時,香港商人李濤(涉案人員)通過錄像作證。李濤在證言中說,他在深圳開過一家百貨公司,公司開業(yè)典禮時,王益前來出席,并帶來女明星趙薇(音),典禮結束后,李濤給了趙30萬元的出場費。此外,著名主持人劉芳菲(音)在北京買了一套房,月供上萬元。于是,王益讓李濤給了劉200萬元,用于償還房貸。后來王益事發(fā)被調查時,他讓劉把200萬元還給李濤,并讓劉給了李濤4萬元利息。此外,王益帶孩子到美國拉斯韋加斯過年時,李濤給王益孩子的壓歲錢就是1萬美元。
在法庭上,王益認罪態(tài)度非常好,他說:“這些事都屬實,這是我利用直接權力以及權力以外的影響力,為他人謀取利益,我也得了好處!睋(jù)新華社 《北京晚報》
當事女星回應
對于被指曾收受王益30萬出場費一事,記者昨日連線趙薇經紀人陳蓉,陳蓉回應稱,“第一,我們根本不認識王益和李濤;第二,趙薇當初參加的只是一個簡單、單純的商業(yè)活動,跟商業(yè)演出是一樣的性質,而且是一個公關公司邀請我們去參加的!标惾剡強調說:“我們不愿意被卷入這種事,而且根本不認識那些人!
記者從同行處獲得了央視女主持劉芳菲本人的電話。撥通電話后,對方反問記者的身份,當記者表明身份后,她問記者什么事。于是記者向其陳述《北京晚報》的相關報道,當記者說到“國家開發(fā)銀行原副行長王益”時,她打斷記者的提問,匆忙說到:“對不起,我不想、這個事情跟我沒什么關系!庇浾哒穯枺瑢Ψ骄蛼鞌嗔穗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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