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團體“東方神起”的成員英雄在中、秘奇有天和細(xì)亞俊秀,因長期遭經(jīng)紀(jì)公司SM娛樂剝削,月初狀告法院要求解約。韓國學(xué)者、媒體、粉絲日前舉辦“東方神起座談會”,控訴SM利用東方神起賺錢。韓國藝術(shù)綜合學(xué)院李東言教授指出,成員每人年薪僅125多萬人民幣,但3人的官司若敗訴,卻得賠償26.5億元人民幣的天價違約金,簡直是要逼他們走上絕路。
成員們出道5年多,舉辦超過103場演唱會,每年可為SM娛樂公司帶來2500萬人民幣左右的商機,但他們1年只能休假1周,年薪也只有125萬元人民幣,辛苦和所得不成正比。如今在中、有天和俊秀要換回自由身,昌珉、允浩則要留下,“東方神起”已形同解散。
據(jù)悉,韓國粉絲為支持偶像,拒買“東方神起”的新商品。SM公司不怕得罪粉絲,臨時取消本周日的“SM夏日音樂會”,此舉激怒歌迷,已向韓國消基會申訴。 (作者: 泰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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