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個反面案例 高校占了15個
今年3月,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監(jiān)督委員會發(fā)布了2006年第一期簡報,對2005年11月以前受理的投訴和舉報進行了初核、調(diào)查和處理。簡報將部分案例,隱去名字和單位名稱,將其主要事實與處理決定予以公布。國家自然基金委希望“發(fā)揮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
在被通報的20個案例中,其中兩個案例被確認為“被舉報涉嫌抄襲剽竊他人論文”,剩余的18個案例均是“被舉報涉嫌在申請書中弄虛作假”。
列舉的案例同時顯示,20個案例中,約有15個案例涉及高校,占總體案例的75%?梢钥闯,無論是剽竊論文,還是申請項目弄虛作假,都旨在通過申請,獲得相關部門的資金資助。
被通報的案例中大部分是偽造項目組主要成員的信息,在還沒有獲得相應職稱時,在申請時填報了虛假的職稱信息。
比如,“經(jīng)調(diào)查核實,劉某某2005年申請科學基金項目,項目組成員共7人,其中張某某為學士、工程師;田某為碩士學位、博士研究生。張某某是A大學某學院的聘任人員,原從事財務工作,到該學院僅半年時間,主要負責實驗室的日常管理工作,是否是工程師,劉某某不知道。田某是碩博連讀研究生,沒有碩士學位!
又如,“經(jīng)調(diào)查核實,岳某某2004年申請基金項目并獲得資助。岳某某1999年大學畢業(yè);申請書中稱其1997年大學畢業(yè)。2004年6月碩士畢業(yè);申請書中稱2001年碩士畢業(yè)。2004年3月31日還沒有碩士學位、沒有中級職稱;申請書中填為:碩士、講師。岳某某在2004年申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時不具備申請資格,通過偽造個人信息,獲得資助!
中科院科技政策與管理科學研究所朱效民博士分析說,很多現(xiàn)實的信息顯示,科研項目申報弄虛作假,不僅僅出現(xiàn)在國家自然基金委的項目中,其他科研項目申請同樣存在。
中科院院士張澤說,很多跡象表明,中國科技界不是在淡化名利,而是在不斷強化名利。一些科研單位人員的部分收入直接和科研經(jīng)費掛鉤,這種情況造成了很多科研人員只要有錢就去爭。
中科院院士黃尚廉表示,很多科研人員脫離科研一線,卻想盡辦法,甚至采取一些弄虛作假的手段從事申請項目的工作。
年輕人剛出道 往往膽子更大
自然基金委通報的20個案例中,不少案例有這樣的稱述:
“劉某2004年申請并獲得資助的青年基金項目的申請書中,劉某的學位和職稱分別寫為博士和講師。依托單位人事部門證明,劉某于2004年12月獲得博士學位、 2004年6月13日被批準留校、2004年12月6日辦理正式報到手續(xù)。劉某在2004年3月31日前仍然是博士研究生、沒有職稱!
“他真實職稱是講師,申請書上填寫的是副教授。作為學校引進人才,他享受副教授的待遇,但職稱不是副教授!
“2003年3月31日還沒有博士學位、沒有中級職稱,是在職博士研究生;申請書中填為:博士、講師!
“韓某某2004年3月31日還沒有中級職稱,是在職博士研究生,申請書中填為:講師!
朱效民分析說,不排除國家自然基金委集中對青年科研人員申報的項目進行公布的可能,但是上述信息仍透露出,我國青年科研人員弄虛作假現(xiàn)象比較嚴重。
朱效民說,有些青年科研人員剛剛走上科研崗位,受到一些不好的環(huán)境熏陶,學壞更快,往往膽子更大,長期發(fā)展下去后果嚴重!斑@種現(xiàn)象對科研事業(yè)的后備力量,尤其是碩士、博士等剛入門的科研新生力量會產(chǎn)生誤導,影響惡劣而深遠!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原主任陳佳洱院士接受記者采訪時也表示,現(xiàn)在的青年科研人員往往很現(xiàn)實,認為沒有寬裕的生活,沒有收入,就沒有社會地位。因此他們可能會想各種辦法去申請項目!拔衣犝f過靠項目提成的事情,感到很震驚”。
陳佳洱院士說,國家自然基金委的項目申請決定權在專家評議,相對公平透明,在社會上總體評價不錯,但“監(jiān)督委員會的工作人員仍然很忙,每年都會接到很多投訴”。
他認為,現(xiàn)在急功近利的社會風氣容易把青年科研人員帶到歪路上,“很多青年科研人員搞科研的動力不是追求真理,不是對科學的渴求,而是追求名利。青年科研人員應該不斷加強學習,增強個人素養(yǎng)”。
學術撈錢比論文抄襲后果更嚴重
部分科研人員通過弄虛作假、隱瞞欺騙拿到的資助經(jīng)費都是國家和納稅人的錢。
“這種直接涉及錢的行為,從造成的后果和影響來看,比單純發(fā)表一篇論文過程中出現(xiàn)的學術不端行為更加嚴重!敝煨癫┦空f,這些項目往往涉及一個研究團隊,成員一般包括高級研究人員、中級研究人員和初級研究人員,還涉及一定數(shù)額的國家資助的研究經(jīng)費;此外,申請項目的人往往學術地位也相對較高,國家資助這些項目,是對科研人員以前的研究工作和學術成就的認可。“如果在這些項目中出現(xiàn)欺騙行為,涉及面比較大,負面影響也會更加復雜。”
朱效民說,靠弄虛作假撈錢的學術行為危害巨大。第一,會對國家本來就比較緊張的科研經(jīng)費造成損失和浪費,干擾國家科研方向的部署和實施。
第二,不僅會對科學界的形象和信譽造成嚴重損害,敗壞學術風氣,還會阻礙中國科學事業(yè)的繁榮發(fā)展——這就如同不遵守體育比賽規(guī)則就不可能有真正公平的競爭,進而提高項目整體競賽水平一樣。
第三,國內(nèi)外多次公眾態(tài)度調(diào)查顯示,公眾對科學界的印象得分幾乎總是最靠前,科研人員是社會精英,也是科學思想和精神的傳播者和教育者。如果學術不當行為屢禁不止,在破壞學術生態(tài)的同時,還有可能向社會傳播滲透,甚至造成整個社會的誠信危機。
第四,對其他嚴謹踏實工作、平等參與競爭的科研同行不公平,他們中的一些研究工作和成績,因為不正當競爭而得不到承認,一些本應該得到資助的項目會因此被耽誤,甚至永遠失去機會,因為優(yōu)先權對于科學創(chuàng)新至關重要,一旦別人首先做出了成果,再重復研究將毫無意義。
很少有人能靜下心來苦心鉆研
對于屢屢出現(xiàn)的弄虛作假申請項目的現(xiàn)象,朱效民說,從我國目前的情況看,對科學界學術不當行為的防范和處置基本上是由科學界、科研機構自身進行的,各個科研機構所采取的措施和辦法不盡相同。
朱效民認為,學術不端行為在發(fā)達國家也時有發(fā)生,近年來在我國愈演愈烈,主要是因為制度因素和環(huán)境因素。
從制度方面講,我國現(xiàn)代科技體制移植于西方,發(fā)展歷史較短,制度建設仍有許多不健全、甚至扭曲的地方,比如科研領域里的官本位現(xiàn)象。同時,現(xiàn)代科技已廣泛滲入到國家安全、經(jīng)濟建設、公民生活質(zhì)量等各個領域,對科技發(fā)展的資助和需求也空前龐大、多樣化,面對新情況、新問題,我國科研制度建設與西方科技發(fā)達國家相比,落后很多,難以適應其發(fā)展的復雜性和廣闊性。
從環(huán)境方面講,作為后進國家,長期以來一直處于奮力追趕狀態(tài),經(jīng)常伴隨著一種焦躁情緒,對科技的期望基本集中在其帶來的現(xiàn)實收益上。
“當前上上下下對科學研究的態(tài)度更是急功近利,寅吃卯糧,科研成果拿來就得管用,須立竿見影,特別是基礎研究工作所需要的‘十年磨一劍’的從容氛圍已經(jīng)蕩然無存。浮躁功利的土壤,很少有人能靜下心來苦心鉆研,投機取巧、弄虛作假的學術不端行為不斷出現(xiàn)也就不足為奇了。”
(來源:中國青年報,記者: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