頻 道: 首 頁|新 聞|國 際|財 經|體 育|娛 樂|港 澳|臺 灣|華 人|留 學 生| 科 教| 時 尚|汽 車
房 產|電 訊 稿|圖 片|圖 片 庫|圖 片 網|華文教育|視 頻|供 稿|產經資訊|廣 告|演 出
■ 本頁位置:首頁新聞中心國內新聞
站內檢索: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黑龍江規(guī)定換屆13項禁令 不準搞小圈子拉幫結派

2006年07月03日 10:45

  中新網7月3日電 據(jù)東北網-黑龍江日報報道,中共黑龍江省紀律檢查委員會、省委組織部日前做出《關于在換屆工作中進一步嚴肅組織人事紀律的通知》。通知要求,在換屆工作中各級黨組織、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要嚴格遵守以下紀律:

  (一)不準拿原則送人情、做交易,封官許愿,行賄受賄,“買官賣官宮”;

  (二)不準為自己或他人提拔調動找關系、說情打招呼、搞串聯(lián),“跑官要官”;

  (三)不準搞小圈子、小團體、拉幫結派,進行拉票賄選等非組織活動;

  (四)不準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隱瞞、歪曲事實真相,或者泄露醞釀、討論干部任免的情況;

  (五)不準以威脅、賄賂、欺騙或其他手段妨礙、侵犯黨員、代表和委員自由行使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六)不準傳播小道消息,造謠誣陷他人,干擾換屆工作;

  (七)不準超職數(shù)、自設職務名稱、超職級配備干部,或違反規(guī)定提高干部職級待遇;

  (八)不準在換屆選舉前突擊提拔調整干部;

  (九)不準拒不執(zhí)行干部調動和交流的決定;

  (十)不準采取授意、暗示等方式把個人意志變?yōu)橐越M織名義推薦干部;

  (十一)不準要求提拔本人的配偶、子女、其他親屬及身邊工作人員;

  (十二)不準擅自更改干部出生時間、入黨時間、參加工作時間和學歷;

  (十三)不準借換屆選舉之機,違章調度資金、轉移資產、突擊花錢或私分公物。

關于我們】-新聞中心 】- 供稿服務】-資源合作-【留言反饋】-【招聘信息】-【不良和違法信息舉報
有獎新聞線索:(010)68315046

本網站所刊載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觀點。 刊用本網站稿件,務經書面授權。
未經授權禁止轉載、摘編、復制及建立鏡像,違者依法必究。

法律顧問:大地律師事務所 趙小魯 方宇
[京ICP備05004340號] 建議最佳瀏覽效果為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