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新聞社 2002年10月17日星期四
首頁 新聞大觀 中新財經(jīng) 中新體育 中新影視 中新圖片 臺灣頻道 華人世界 中新專稿 圖文專稿 中新出版 中新專著 供稿服務(wù) 廣告服務(wù)
 
中新網(wǎng)分類新聞查詢>>

本頁位置:首頁>>新聞大觀>>社會新聞

劉曉慶稅案官司未了 又將要面臨66萬元巨額索賠

2002年10月17日 06:40

  中新社北京十月十六日電(記者于晶波)因涉嫌偷漏巨額稅款而被捕的大陸“富姐”劉曉慶又將面臨天文索賠。記者今日獲悉,曾因出版《我把劉曉慶送上法庭》一書而惹上官司的光明日報出版社,已正式向北京市西城法院提出法律請求,要求劉曉慶賠償其經(jīng)濟損失人民幣六十六萬元。

  據(jù)光明日報出版社有關(guān)方面介紹,二00一年九月,北京市西城法院受理劉曉慶訴光明日報出版社《我把劉曉慶送上法庭》一書侵害其名譽權(quán)并裁決查封該書。此案曾開庭審理過兩次,但上月底原告劉曉慶突然撤訴。

  光明日報出版社認為,劉雖已撤訴,但由于《我把劉曉慶送上法庭》一書現(xiàn)被查封,大部分書籍無法發(fā)行,發(fā)出部分由于同樣原因不能收回書款,因此已給出版社造成各項損失共計一百三十三萬元。鑒于劉曉慶的實際狀況,出版社表示可以酌情減免,故要求劉賠償直接損失的印制成本部分,共計六十六萬元。

  《我把劉曉慶送上法庭》一書的作者、劉曉慶的“老冤家”王建中今天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劉曉慶此次的撤訴屬于“意料之外,情理之中”,劉曾說此書是通篇造謠和誹謗,但在法院開庭審理時原告方又舉不出任何證據(jù),官司自始至終存在許多笑話。

  王建中還表示,如果條件成熟,他將有可能在是否出任劉曉慶稅案證人問題上做出選擇。


 
編輯:李淑國
 

新聞大觀| 中新財經(jīng)| 中新體育 中新影視| 中新圖片| 臺灣頻道| 華人世界| 中新專稿| 圖文專稿| 中新出版| 中新專著| 供稿服務(wù)| 聯(lián)系我們| 廣告服務(wù)

本網(wǎng)站所刊載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觀點。 刊用本網(wǎng)站稿件,務(wù)經(jīng)書面授權(quá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