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優(yōu)先”但不能“公權出軌”
王旭東(安徽巢湖編輯)
“公交優(yōu)先”無可非議,但不能“公權出軌”。公交優(yōu)先的優(yōu)越性很多,諸如,公共交通是最環(huán)保的出行方式,公交優(yōu)先是緩解城市擁堵的最有效的良藥。于是,許多城市的公交車越來越高級,公交線路也越來越豐富。于是,舉辦“無車日”活動越來越受市民的歡迎!胺糯蠊姡拗菩”姟钡穆窓嘤^念無疑是正確的,但是,“限制小眾”不能一刀切地“不上牌”!肮珯喑鲕墶焙笾贫ǖ恼咄屡c愿違。公交政策一旦“失之毫厘”,公平公正就會“謬以千里”。
跟公交車“爭道”的不僅僅是私家車,更多的是“公務車”。如果說上牌限制的話,首先應是公務車,而不是私家車。公車消費,一筆巨額。通過上牌限制如果能達到控制公車數(shù)量,倒是一件好事。給新增公務車“不上牌”,或許會起到“釜底抽薪”之效。
事實上,公交優(yōu)先的最大“短腿”是公交服務沒有跟上,公交價格也不夠合理。正如有關人士認為的,如果百姓坐公交能夠就近乘、很快達、坐得舒適、價格實惠,那么,不需要政府“推動”,老百姓自然被吸引。目前的現(xiàn)狀是,城市公交還不能滿足市民出行之需。公交車被稱為一座城市“流動的風景”、“流動的文明”,除了一般意義上的司乘人員文明舉止文明程度外,當然也涵蓋著政治文明——決策的民主性與科學性。
城市道路建設屬于公共設施與公共資源范疇。從公共資源的屬性來看,一般具備供應的有限性和使用的分散性。適度向公交傾斜,能體現(xiàn)公益性與公共性,這已形成社會共識。然而,傾斜要有度,否則就會“歪倒”。從長遠來看,政府真正需要發(fā)力的是,培育與豐富公共資源,讓公共資源發(fā)揮出“公共”的屬性,發(fā)揮出公益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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