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GDP可不公布
北京大學中國國民經濟核算與經濟增長研究中心副主任蔡志洲:
近兩三年,我國官員政績考核已經不再以GDP為惟一標尺,各地統(tǒng)計系統(tǒng)的獨立性日漸增強,GDP由于領導壓力方面造成浮動的現象已經開始減少,中央、地方GDP統(tǒng)計差距主要由于技術性因素,長官意志減少。
所謂技術性因素是,地方統(tǒng)計GDP除工業(yè)外,基本是以推算的方式獲得,而各地推算所依據的系數不同,就造成了差距。
扣除掉價格因素后,地方與中央GDP的增長速度相差僅1個多百分點,這種誤差可以接受。
對于綠色GDP,同意謝伏瞻的看法,即鑒于國際上尚無真正意義上的綠色GDP核算標準,也沒有任何一個國家采取這樣的核算方式,所以還不能夠公布這些數據或者真正進行價值量的核算。
王東京:GDP應與官員考核徹底脫鉤
中央黨校經濟學部主任王東京向本報記者表示,不管是不是“綠色”,只要GDP還是考核因素之一,地方政府就有沖動。他的建議是,GDP應與官員考核徹底脫鉤。
王東京表示,GDP核算指標的局限性,表現在為追求GDP數字的“好看”,個別地方政府官員不惜以破壞生態(tài)透支資源的方式來發(fā)展當地經濟。
記者了解到,政治激勵和經濟激勵決定了地方政府間的競爭。政治激勵表現為地方官員的晉升,經濟激勵表現為地方政府的財政收入。而不管是哪種激勵,最終都體現在GDP上,所以地方政府才會惟GDP馬首是瞻。
據王東京介紹,用GDP數字來對干部進行業(yè)績考核,會迫使地方官員為發(fā)展當地經濟去占用耕地、破壞資源。如西部一些地方政府為了提高當地GDP,歡迎東部一些能源消耗型企業(yè)去投資,GDP雖然提高了,但卻破壞了當地生態(tài)環(huán)境。
對此,王東京告訴記者說:“只要GDP還是考核因素之一,地方政府就有沖動。”他認為GDP應與官員考核徹底脫鉤,考核應以是否履行法律賦予政府的職能為標準。
而對于目前正在熱議的綠色GDP,王東京卻表示,政府部門擬推出的將綠色GDP核算體系和官員考核掛鉤的方法,相比現在單純以GDP數字來衡量地方官員能力的考核標準,無疑是進步了一大截,可即使冠以“綠色”的名號,只要考核當中還是GDP占重頭,地方政府仍然會去追求單純的經濟增長數字,生態(tài)環(huán)境破壞仍將頻繁發(fā)生。(記者 薛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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