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關鍵詞·斂財
出工傷事故 無辜工人也要受罰
中國法律規(guī)定,工傷事故賠償完全是雇主的責任。然而,玖龍紙業(yè)的做法不單完全違背上述原則,更強迫其他無辜工人因工廠出現工傷事故而繳付巨額罰款。有一名司機就因工傷事故,7年里被罰了二三十次。
以東莞玖龍今年2月7日凌晨3時生產部的工傷死亡事故為例,受訪工人從工廠通告得知,因該次工傷事故,罰了廠務副總3000元、經理2000元、值長1000元、班長1000元、普工罰款不詳。一受訪工人稱,每次出現工傷事故,同班的其他工人通常會被罰款300元至幾千元,同時工傷受害者也可能會被罰,受罰范圍視不同部門的處理方法。
玖龍廠的一個班有20至50人不等,以出現一個工傷事故罰300元計算,玖龍廠可以因一個工傷事故“賺”6000至15000元。若出現工傷死亡事故,罰款會更多。
在玖龍廠的《員工手冊》上,洋洋灑灑約有15頁是說罰款的,共有87條罰款條款。
報告關鍵詞·停工
去年12月東莞廠發(fā)生停工事件
玖龍紙業(yè)于停工事件發(fā)生后宣稱,此事“約有數百人”參與,“事件起因源于早前有謠言指玖龍紙業(yè)將調低臨時工人工資,甚至有傳言指臨時工人將被解雇,因誤傳錯誤訊息使員工誤會而觸發(fā)事件!
而多名受訪工人表示,從去年9月開始,原料部的“臨時工”被減薪200元,10月被減500元,兩月共減700元。受訪工人估計,那是由于新的《勞動合同法》即將實施,工廠想將大部分工人轉為 “勞務派遣工”,以減少新的《勞動合同法》對公司用工的限制,于是以大幅減薪及降職的方法,迫使工人自己辭職──連工廠辭退工人的賠償費也可省去。去年11月開始,工廠要求“臨時工”與勞務派遣公司簽合同,合同上寫明工資只有960元,比玖龍正式工人的1500元、1700元少了約四成,他們非常不滿。同年12月13日,由職長帶頭發(fā)起停工,聯合所有“臨時工”共2000多人,在玖龍門外停工堵路3天。
報告關鍵詞·用工
工人不清楚工資是如何計算出來的
東莞廠:“輔助工”全年無休假
東莞廠約有工人9000人,男工占90%。2008年前,其中有約3500人是長期的 “臨時工”,主要在原料部工作。原料部是重要而不可或缺的工序,并不屬于“臨時”或“輔助”性質。
自2007年12月停工事件后,原料部招聘的新員工(稱為“輔助工”)都和南方人才市場和廣州紅海勞務派遣等勞務公司簽合同,合同期為一年。于是,以后在玖龍東莞廠原料部工作的,都是勞務派遣的 “輔助工”,不被當成正式工。
玖龍廠不與 “輔助工”簽合同,“輔助工”不能住工廠宿舍,全年無休假,但對他們的管理權還是在玖龍廠手上──玖龍廠還是有權罰款。
太倉廠:工資被扣押約一個月
太倉廠約有工人6000人。2008年1月1日起,太倉廠新招進來的原料部工人,都是和昆山的思拜克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為一年!芭汕补ぁ毕硎茚t(yī)保等待遇,加班費基本上按勞動法來算,平時不加班,周末兩倍工資。不過,法定休假日并沒有3倍工資。
太倉廠不論正式工還是 “派遣工”,工資都被扣押約一個月,而且沒有明細工資單,受訪工人都表示不清楚工資是如何計算出來的。
報告關鍵詞·歧視
工廠不招用乙型肝炎病毒攜帶者
原料部工人需直接用手接觸沒有經過任何消毒處理的進口廢紙;原料部車間粉塵很大,但工人只獲發(fā)普通棉口罩;揭面紙工人直接用手將廢紙泡在水中,工人的手都發(fā)炎膿腫。
東莞廠不會提供勞保用品如手套、帽子、鞋子、防護眼鏡。工人有需要的話,要自己買。需接觸粉塵及化學用品崗位的輔助工,沒有被安排進行定期的身體檢查。
工廠不招用乙型肝炎病毒攜帶者。工人體檢,需自付約50元體檢費。
進廠不招未婚女工。受訪工人說那是因為避免支付有薪產假。
宿舍收租3元/平方米,一間房要120至200元,比工人外面租房貴兩倍。食堂每餐6至7元,比其他同區(qū)工廠食堂貴3倍。有自己的發(fā)電廠,仍收工人電費。
工人出廠須經保安員搜隨身物件,否則會被罰款。
工人間嚴禁討論工資情況。
報告關鍵詞·事故
工作環(huán)境危險,工傷事故常發(fā)生
“月月有工傷,季季有人死”
受訪工人稱東莞廠工作環(huán)境很危險,工傷事故常有發(fā)生。當地玖龍工人都流傳一句順口溜:“月月有工傷,季季有人死!笔茉L工人說:“原料部叉車撞到人、鐵絲刺傷人;生產部機器壓死人、造紙機卷進人、貨物砸死人,很恐怖!”
受傷工人被送去麻涌醫(yī)院,該院的外科部和骨科有很多玖龍的工傷工人。調查員在麻涌醫(yī)院發(fā)現,每層樓都有兩至三名保安。如要進入,必須清楚交代找哪個病人、病房、床位,才準進入。
大年初一凌晨 一男工被砸死
今年2月7日(農歷大年初一)凌晨3時,生產部仍然要加班,工人將一卷卷成品的大紙,從二樓吊到一樓。在運吊過程中,機器的鋼管可能因負荷過重,突然斷開,成品紙及卷紙筒的鐵皮從二樓高處掉下,壓死一名男工。
報告關鍵詞·罰款
同事上班睡覺 不舉報罰500元
東莞廠:不從東大門進廠罰300
輕微違紀每次罰款300元,滿6次開除。輕微違紀情況有40多條,包括工人不按規(guī)定從東大門進廠、坐車插隊、進廠不戴廠牌、亂丟垃圾、不戴勞保用品、遲到半小時、忘記刷電子卡、上班吃零食等。
一般違紀第一次罰500元,加警告處分,取消當月獎金;第二次罰1000元,加記過處分,取消年度調薪資格;第三次除名。一般違紀包括上班睡覺或發(fā)現別人上班睡覺不舉報、代人刷卡、在工作場所吵架等。曠工一天罰500加扣獎金,曠工3天按自動離職處理,不給結算工資(扣掉兩個月的工資)。
嚴重違紀一經發(fā)現立即除名,并罰1000元以上。包括在廠區(qū)抽煙、在工作時間玩手機、“散播有損公司謠言,有煽動怠工或罷工行為的”等情況。
太倉廠:每天約罰20至40人
玖龍?zhí)珎}廠自2008年1月后,將最低罰款額度降至50元,在工廠的內部電郵通知可以看到,該廠每天約罰20至40人,每次罰款額為50至300元。
其中被扣最多的是基建部和運輸部,如果工人將車停在2號線,而工廠一定要求停1號線,就會被罰;如果不接受罰款,就會被沒收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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