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北京市第十三屆人大一次會議在北京開幕,首次當選北京市人大代表的著名房地產(chǎn)商潘石屹出席會議并回答有關房價問題。 中新社發(fā) 張宇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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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住型住房市場收取過高的交易稅費,占成交金額的10.6%甚至更高,必定妨礙二手房的流通,只能吊在政府“救濟房”這一棵樹上,既增加了納稅人的負擔,也無助于市場良性循環(huán)。
昨日《競報》報道,在北京兩會上,新晉北京市人大代表潘石屹等人提出議案,建議減免二手房交易稅費,加快二手房流量。此建議原本沒什么不妥,一個市場流通渠道越是通暢,越容易得到市場出清之后的均衡價格。但由于此議出于著名開發(fā)商之口,就此被一些網(wǎng)民打上了“對抗房地產(chǎn)新政”的烙印。
以此“誅心之論”來看待經(jīng)濟問題,恐怕是會出大偏差。就事論事才是實事求是的態(tài)度,技術的問題需要技術解決,潘石屹的方案從技術上并非無懈可擊。
有相反的論據(jù)可以推翻潘石屹的結論。北京二手房交易活躍度一直低于上海,但上海的房價并沒有因為二手房交易活躍而降低,相反,上海的房價漲幅曾經(jīng)引領全國市場。甚至,與潘石屹的論調(diào)相反,通常而言,二手房交易市場越是活躍,房價也就越高。
這似乎是個悖論。為什么市場出清程度越高,房價反而上升?原因就在于商品房在大多數(shù)情況下成為投資品種,成為躲避通貨膨脹的避險品種。
只要成為投資品,無論成本上升得有多高,只要投資者繼續(xù)看好預期收益,住房交易就能成為市場的主導投資品持續(xù)火爆。這就是金融學米勒定理所說的,融資成本的高低不能改變投資對象的收益水平。投資對象的風險和收益是其本身固有的,不因投資人獲得資金成本的高低而改變。也就是說,房地產(chǎn)作為投資品,只受成本與收益約束,而主要不受制于供求關系等因素。這也就可以理解,為什么上海二手房交易火爆,房價還是上漲。
以此推論,如果房地產(chǎn)投資屬性不變,增加供應也就很難改變現(xiàn)狀。這也就是此輪房地產(chǎn)新政政府為什么要區(qū)分自住需要與投資需要的根本原因。因為兩種不同的需要反映的是完全兩種不同的市場,遵從的是完全不同的市場邏輯。就投資需求而言,與其降低交易成本,不如直接征收持有稅增加所得稅,政府直接介入收益分配,才能減少市場投資收益預期。
由于沉淀的二手房大多數(shù)房型老舊,并不適合進行投資,進入市場會緩解自住房性住房供需緊張的壓力,進而降低自住房價格,作為政府進行廉租房、經(jīng)濟適用房的配套舉措,則可以起到重要作用。潘石屹的數(shù)據(jù)是,北京一年成交幾十萬套房子,而存量房有400萬套,如果一年10套有一套進入二手房交易,那一年就有40萬套,“如果能把二手房很好地流通,房價至少可以降一半”。
房價降多少另當別論,主要視供需情況以及政府保障型住房的建設情況而定。有一點是肯定的,在自住型住房市場收取過高的交易稅費,占成交金額的10.6%甚至更高,必定妨礙二手房的流通,結果不僅減少二手房的供應量,所有的自住購房者只能吊在政府“救濟房”這一棵樹上,既增加了納稅人的負擔,也無助于市場良性循環(huán)。
政府可能擔心二手房市場火爆引發(fā)住房投資需求,如深圳和上海曾經(jīng)出現(xiàn)的一年之內(nèi)30%以上一手房成為二手房的現(xiàn)象。這個難題完全可以通過購房時間設定不同的稅率加以解決,事實上政府也是這么做的,如果因此而扼制二手房市場的流通,是因噎廢食,得不償失。在自住房與投資房被嚴格區(qū)分的前提下,潘石屹的提案有其積極意義,對此同樣不可根據(jù)提案者的身份預設立場、因噎廢食。
□葉檀(上海 媒體從業(y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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