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8·31”后不符合協議出讓的經營性項目用地理清上市交易道路的《關于對不符合繼續(xù)協議出讓條件的經營性項目用地進行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等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稱458號文件)已于12月1日起停止執(zhí)行。記者昨天從市土地儲備中心了解到,目前本市符合458號文件的“8·31”遺留項目共約90個,土地總面積約1900公頃。
2004年3月31日,國土資源部與監(jiān)察部聯合下發(fā)71號文件,文件嚴格要求各地協議出讓土地中的歷史遺留問題必須在2004年8月31日之前處理完畢,否則國家土地管理部門有權收回土地,納入國家土地儲備體系。8月31日因此被稱作“大限”。“8·31”后,北京出臺了458號文件,該通知對不符合協議出讓的經營性項目的主要處理原則是以原建設單位為主體,繼續(xù)完善前期相關批準手續(xù)并進行征地、拆遷、市政基礎設施建設等前期工作,使土地達到規(guī)定的入市交易條件后掛牌上市交易。
“8·31”未過關土地多數分布在四環(huán)外,12月1日以后,本市將不再辦理符合458號文件條件的各類遺留項目的土地一級開發(fā)授權手續(xù)。市國土局有關負責人介紹,符合458號文件條件但尚未通過聯席會審議的項目,原建設單位已在10月31日前向土地部門進行申報。經各區(qū)縣統(tǒng)計匯總,目前全市“458項目”共約90個,土地總面積約1900公頃。市國土局將分期分批會同相關單位按現行一級開發(fā)程序審核辦理,爭取早日將這些土地掛牌供應。(記者劉宇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