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12日電 據香港中通社報道,澳門終審法院網站11日公布司法裁判文書,駁回澳門財政局兩名前局長劉玉葉及艾衛(wèi)立分別提出的司法上訴。
2009年9月,審計署公布《“機動車輛估價委員會”的運作與管理》審計報告,批評財政局轄下的機動車輛估價委員會在2006年至2008年間,管理上存在失當;劉玉葉及艾衛(wèi)兩人在任職機動車輛估價委員會期間,夸大會議次數,濫報開會費,包括細分多次會議,甚至一天開八次會議,造成會議次數和報酬的不合理膨脹。
澳門特區(qū)政府隨即對涉嫌違紀的三名公職人員提起紀律程序,并對當時接受調查的財政局長劉玉葉及艾衛(wèi)立采取防范性停職。后兩人被紀律處分,艾衛(wèi)立被停止原公務員職位120天,劉玉葉停職90天。
今年2月10日,澳門財政局長劉玉葉被特區(qū)政府正式免去職務,成為特區(qū)政府首名因為審計監(jiān)察引發(fā)“官場震蕩”而下臺的局長級官員。
劉玉葉及前任財政局長艾衛(wèi)立已對停職處分向中級法院提出上訴,特區(qū)政府提出抗辯。
中級法院3月5日在法院網頁公布有關裁決結果,不受理兩人中止效力的請求,隨后兩人向終審法院提出司法上訴。
終審法院認為,兩人允許將每天會議撰寫超過1份會議紀錄,導致開會報酬倍增;又讓委員會內正式及候補委員同時參加每半年舉行的會議,至少屬于疏忽,若中止紀律處分,將嚴重損害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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